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导读】考研网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国家分数线正式公布

  【导读】从教育部获悉,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已于3月12日正式公布,详情如下: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公布 教育部部署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3月12日,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要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近日,教育部召开会议,对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和复试办法,确保复试工作安全、科学、公平。

  会议强调,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复试中,要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复试的招生单位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对已录取的新生,招生单位要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于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会议指出,各地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调剂录取工作。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会议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各招生单位要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要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相关工作办法和要求,让考生充分知晓。要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3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点击下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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