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税收优惠政策

1、民办幼儿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减免等政策。

2、(一)免征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3)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4、法律分析:培训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幼儿园国家补助政策

1、政府资助。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社会资助。

2、普惠性幼儿园的补贴标准根据地域的不同有所差别。对普惠性幼儿园不再分三级园差别化补助,而是统一按照1000元/生/月给予生均定额补助,每年按12个月计发。已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的幼儿园不享受生均定额补助。

3、市级财政向普惠性幼儿园提供生均定额补助、租金补助、扩学位补助。具体补助政策参照市级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执行。市级财政支持普惠性幼儿园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4、幼儿园国家补助政策: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市本级(市辖区、不含县改区)不低于300元/人一年,其他县(市、区)不低于200元/人一年。各地原补助标准高于省定最低补助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

5、民办幼儿园国家补贴政策如下:民办幼儿园的补贴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民办幼儿园的设立和运行予以支持、指导和帮助。

民办幼儿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营利性民办学校落实法人财产权的税收优惠。《若干意见》第20条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应依法行出资义务,将出资用于办学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资产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

法律主观:民办学校税收政策为应当缴纳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若是产生办学结余的,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民办学校应当依法纳税。

对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五)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补充保育和教育玩具、房屋维修改造等;采取优惠的政策,积极鼓励有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等创办民办学校及幼儿园,给予优质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补助,通过给予奖金的方式扶持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国家对民办幼儿园有什么政策?

继2016年发布81项教育政策后,昨日,教育部又出大动作,重磅推出了2017年工作要点,涉及6个方面35条内容,全面勾勒出今年教育工作图景。您期盼已久的政策有没有出现在以下条款中?别着急,小编这就带您去看看。

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当地第三期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印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指南》。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举办第六届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扩展资料:

强大的教育管理功能:

1、幼儿学籍管理系统

系统地记录了幼儿相关资料档案,可随时查询幼儿姓名、年龄、班级、家长信息、联系方式、幼儿毕业信息等等内容,便于教师教学,便于园方与家长互动合作,有助于提升幼儿园的形象。

2、强大的短信功能:可以给家长发平安短信、学校喜讯、学校通知、学校新闻、家长会、收费等短信,且发出的是106开头的正规短信,不仅有助于与家长与幼儿园的互动,还可以提升幼儿园的形象。还可以给教职工发短信:比如开会、生日等短信。

3、实时监测和刷卡拍照:实时监测到大门口刷卡情况,并拍照,做到有证可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幼儿园

武汉教育惠民政策规定

武汉市发布《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监督管理的意见》,明文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所辖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积极会同财政、人社和民政等部门定期开展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及数据信息采集、整合、比对工作,提高发现、查处、整改问题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始终贯彻落实学校资助工作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纪检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负监督责任。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督办,确保各项助学政策落实。”

法律依据: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监督管理的意见》

一、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履职尽责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所辖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积极会同财政、人社和民政等部门定期开展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及数据信息采集、整合、比对工作,提高发现、查处、整改问题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始终贯彻落实学校资助工作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纪检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负监督责任。要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督办,确保各项助学政策落实。

国家对民办幼儿园有哪些政策?

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认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应当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规定其用途及管理办法。对此,一审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纳入整个教育事业统筹安排,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发展,表彰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

对于民办学校建校征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一审修改稿规定,民办学校愿意以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以划拨方式或者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费待遇。

享受五种优惠政策

一审修改稿规定,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基本建设的优惠政策,依法享受以下五种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为民办学校贷款担保一审修改稿规定,民办学校可以以教育设施以外的财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但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对民办学校实行信用贷款,鼓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投资公司以及其他企业和社会财团为民办学校提供贷款担保。一审修改稿还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职工的标准,为学校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民办幼儿园有那些相关政策?水,电,天然气怎么收费,是不是应该优惠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

)文件精神,幼儿园用水电气是有优惠价格的,各地区必须执行,下面是文件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

2004年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发〔2004〕15号),对高校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的用电、用水、用气统一执行居民类价格。200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也改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上述政策对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减轻学生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维护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电〔2007〕13号)的有关要求,决定扩大对学校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优惠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低于居民类价格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二、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担伐曹和丨古查汰肠咯义务教育的机构)。

三、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是指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使用的电、水和管道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煤气以及空混气等)。

四、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应与其他用电、用水、用气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行分表计量的,由学校与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协商确定用电、用水、用气数量。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报价格主管部门裁定。

五、以上价格措施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尽快将上述政策印发有关供电、供水、供气单位及学校,并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因未及时贯彻落实上述政策而引发学校不稳定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参考资料:《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

国家对幼儿园补贴政策

1、国家财政仅对公办幼儿园和已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发放补贴,个人的幼儿园不可能拿到国家给的补贴。

2、因为幼儿园的特殊性,国家管理极严,申请私人幼儿园非常困难,门槛很高,有资金压力的个人不可能成功申请成立个人的幼儿园,更不可能拿到国家给的补贴。

3、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4、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园舍和设施。园舍要合法、固定、独立、集中、 坚固且设计科学合理, 环境无污染、 无噪音、 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楼房建筑不超过 4层,规模较小的可设于建筑物的一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辟有固定、独立、 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园内绿化面积不低于用地面积的 25%。

5、国家财政对学前儿童按幼儿园总入学数的15%进行1000元每人的补助,补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和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幼儿园,私人幼儿园不在此列。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2021武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附名单)

;     近日,武汉市发布2021年全市惠普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以及在园幼儿比例通知,通知要求到2021年底达到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他民办幼儿园学位比为5:3:2,其中惠普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2021武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3月22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各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分别为:

      中心城区(含开发区、功能区)和新城区的城关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超过1500元/生·月

      其他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超过1000元/生·月

武汉市各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分别为: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以上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0%以上

      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他民办幼儿园学位比为5:3:2

2021年武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

      一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补助3000元/生·月

      二级幼儿园补助2400元/生·月

      三级幼儿园补助2000元/生·月

补助资金用处: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幼儿园发展,重点保障办园条件改善、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补充、园舍维修改造、园舍租金支付、教师待遇提高、园长教师学历提升和培训、保教费收费降价等。

具体措施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将与公办园教师培训一并纳入各区教师培训计划,采取远程、集中、跟岗学习等多种形式,有计划组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并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教科研和园本培训。

      2、通知要求,各普惠性幼儿园应将招生规模、师资情况、收费标准等定期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以兴趣班、特长班等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3、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及相关扶持措施,并在3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武昌区2020—2021学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武昌区心荷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徐东小区星星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安琪儿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丰收艺术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诺斯顿金童子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睿思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星苑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南湖花园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惠誉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安馨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冠科晒湖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智慧宝幼儿园(武汉市一级幼儿园)

      武昌区七色花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中科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风华天城幼儿园(武汉市一级幼儿园)

      武昌区贝乐欣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佳禾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福星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大风车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晶晶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七星欢欢幼儿园(武汉市一级幼儿园)

      武昌区零点教育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小太阳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楚天双语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金色阳光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丽晶中泰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江南幼儿园(武汉市一级幼儿园)

      武昌区新乔百瑞景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新乐思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叮咚泉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阳光花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樱花双语幼儿园(武汉市一级幼儿园)

      武昌区楚禾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华大凯乐幼儿园(武汉市一级幼儿园)

      武昌区爱心经典幼儿园(武汉市二级幼儿园)

      武昌区华锦幼儿园(武汉市一级幼儿园)

      武昌区爱弥儿江南明珠幼儿园(武汉市一级幼儿园)

      武昌区英济幼儿园(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武昌区睿贝幼儿园(暂未评级)

      武昌区四美一幼幼儿园(暂未评级)

      武昌区博实育苗幼儿园(暂未评级)

      武昌区御江名苑幼儿园(暂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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