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饶市广丰区司法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2022年广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广丰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所辅助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22年江西上饶市广丰区司法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所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3.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2003年7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不得以在读学历或之前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有关媒体下载《广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如实填写。报名时需携带考生本人签字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并附上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3.报名地点:广丰区市民中心C栋3楼广丰区司法局办公室(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4.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需达到1:3。对于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由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5.领取准考证: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考试时间为7月10日9:00-11:00(暂定),考点设在广丰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笔试后的5个工作日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期间,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选调工作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比例,则要有有效分方可进入面试。

  2.递补面试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

  3.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4.面试成绩由广丰区司法局和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五)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卷面分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零分为无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其它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广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确定人员名单,并由广丰区司法局在有关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清退。聘用人员需服从广丰区司法局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聘用人员待遇51000元/年(含社保医保)。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广丰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广丰区司法局0793-2652551

  

广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4日

  

附件:广丰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考试报名表

  

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教育系统选调公告

  

  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公告

  根据县政府《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方案》(婺府办字[2022]43号)文件规定,现就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2年温暖计划的实施对象范围为:

  (一)在婺源县外任教在编在岗的婺源籍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二)父母是婺源籍(2021年12月31日前在籍),但本人因学习、工作原因户口已迁至外地,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三)配偶为婺源籍(2021年12月31日前在籍),但本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四)配偶为婺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但本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2022年温暖计划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学校一线教师;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外地任教一般需满5周年(含)。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及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对在外地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温暖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含)以上停薪留职经历的;

  (五)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5日—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县教体局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793-7416330,13607030743(洪)。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填写《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现实表现、近3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证明材料须所在县教育部门备案);

  3、申请人父母、配偶需证明的相关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有异议的再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共同审查。

  (二)组织面试

  审查通过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分数不得低于80分。根据面试结果和计划名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示

  对研究确定后的拟选调对象在婺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调配办理

  体检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其中2021年秋季开学已在县外城区初中、小学任教和高中阶段学校任教的,可安排在城区中小学校,其他人员根据农村学校的空编、缺编和本人户籍情况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安排方案由领导小组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审定后由县人社、编办、教体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申请回婺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三年内不再纳入温暖计划实施对象。调入安排在农村中小学校任教人员,今后申请跨乡镇工作调动或参与城区学校教师选调,按婺府办发〔2021〕102号和县教体局婺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婺府办字[2022]4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报名登记表

  

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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