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人才招聘公告(27)

  一、单位介绍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创办于1960年,前身为九江船舶工业学校,先后隶属第一、第三、第六机械工业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9年学校由国防科工委划转至江西省人民政府管理,是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10所试点学校之一。学校建有濂溪、十里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4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其中男生16300余人,女生5700余人。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66个专业,形成以智能制造、船舶工程、物联网应用为主要特色,兼有汽车工程、建筑工程、商贸物流、财税金融等多门类协调发展的十大专业群。学校牵头组建了全国机械行业智能检测技术职教集团、江西国防科技工业职教集团,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江西省文明美丽校园示范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

  二、招聘岗位

  

  

  

  

  

  

  

  备注: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17时

  (二)报名方式:登录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官网报名入口(网址:https://renshi.jvtc.jx.cn/)。

  1.请根据报名指南完成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上述指定方式报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招聘平台和个人邮箱,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布。

  (三)请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参保记录(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5.中员证明;

  6.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

  9.择业期内毕业生(2019年、2020年毕业生)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10.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论文、课题、在校成绩单、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电子材料)。

  (四)联系方式:

  1.单位网址:https://www.jvtc.jx.cn/

  2.学院地址: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濂溪校区(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881号)

  3.联系人:涂老师

  4.联系电话:0792-8262685(工作时间)

  5.联系邮箱:jzrsc2335@163.com

  6.邮编:332007

  (五)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资格审查

  (一)考核方式

  1.A1—A44号岗位

  (1)A1—A44号岗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先进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岗位职业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入闱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如果达不到3:1比例,则笔试后直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2)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其中试讲成绩占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40%,试讲、结构化面试均为百分制。试讲与结构化面试作为整体一起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授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事能力及相关知识等。

  (3)总成绩要求。总成绩需在80分(含8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4)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B45—B58号岗位

  (1)B45—B58号岗位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选(入闱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如果达不到3:1比例,则笔试后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2)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岗位职业能力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事能力及相关知识等。

  (3)总成绩要求。总成绩需在80分(含8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4)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3.笔试、A1—A44号岗专业能力测试、B45—B58号岗结构化面试、资格复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各环节成绩将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查。对A1—A44号岗位专业能力测试、B45—B58号岗位结构化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安排在A1—A44号岗位专业能力测试、B45—B58 号岗位结构化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 1),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参保记录(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中员证明,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1 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择业期内毕业生(2019 年、2020 年毕业生)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以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论文、课题、在校成绩单、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人员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A1—A44号岗与B45—B58号岗在总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明确的标准执行,须在学校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品质、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各种情况产生的岗位空额,一律不递补。

  4.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3.B55—B58号岗聘用后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原则上不少于5年。

  附件1: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人才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2: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人才招聘报名佐证材料清单.docx

  附件3:报名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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