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公告
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详见附件:招考职位表)。
三、工资待遇
年收入 6 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四、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2、有涉黑涉恶行为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5、2022年通过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招考新聘用人员不满半年的;6、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2寸蓝底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001@163.com,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9:00—7月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2年7月4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342822。
(3)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在市人才集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市人才集团公众号信息。
(二)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三)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市人才集团公众号发布。(四)体检与考察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体检,体检费自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递补。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五)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共青城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合格的,可从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相应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六、疫情防控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七、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笔试时间与市人才集团本日发布的其他招聘单位岗位笔试同时进行,请报考人员认真、仔细选择报考岗位。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职位表.docx
附件2: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宣传文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8名(含驾驶员),男性;
消防宣传文员1名,男性。(具体岗位设置及规定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过受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具体详见《湖口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驾驶员为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8:00至 5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37725401@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
(联系方式:1376238751 杨站长) 工作时间联系8:00-18:0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湖口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或《湖口县消防宣传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三),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5月26日8:40至5月29日17:00工作时间到三里大道专职消防站(莲湾二巷1号,联系电话:13767238751、15170934675)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四)
4、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消防宣传文员岗位为面试。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消防宣传文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围。
考核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消防宣传文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日常活动、会议的摄影、摄像和宣传报道工作。
(2)协助负责大型宣传、采访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3)协助负责各类活动的新闻通稿的撰写和发布工作。
(4)协助负责各类专题片的资料采集和制作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3、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308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080元/月)。
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转正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要求落实起点基本工资4830元/月及其他待遇的标准。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消防宣传文员,工资标准面议。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6332673
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6380824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9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15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都昌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15名(含消防车驾驶员5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可以进行放宽,具体详见《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4、各岗位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驾驶员为22周岁及以上(2000年5月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00至 6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562558348@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2)现场报名,地址: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18162126601钟)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7:0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6月3日8:30至6月10日17:00工作时间到都昌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18162126601钟)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三)
4、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转正之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报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围。
考核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或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队伍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转正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人均每年不低于8.5万元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食宿、被装等)。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5223932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5234079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8日
附件3:都昌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九江市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6名(含驾驶员),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过受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具体详见《德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驾驶员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8:00至 5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187371164@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
(联系方式:15879236923 丁) 工作时间联系8:00-18:0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德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5月26日8:40至5月29日17:00工作时间到德安消防救援大队(德安县县政府旁,联系电话:15879236923)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三)
4、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转正之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报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闱,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闱。
考核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1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月)。
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转正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要求落实起点基本工资4830元/月及其他待遇的标准。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4339162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4361119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0日
附件一:
招聘单位
| 职位(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数
| 学历(学位)
| 年龄(周岁)
| 其他条件
| 岗位说明
| 进入类别
| 体能测试
| |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 政府专职员
| 灭火救援员
| 4
|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 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
| 1、男性;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过受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报名人员,学历不受限制,年龄放宽到35周岁
| 合同制
| 是
| |
驾驶员
| 1
| 不限
| 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
| 1、男性; 2、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以上的人员
| 该岗位招聘人数未达计划数时,多余计划数调整至灭火救援员岗位
| 合同制
| 该岗位报名人数未满1人时,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需合格;报名人数超过1人时,报名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
附件二:德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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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民 族
| 特 长 爱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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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身份证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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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婚姻状况
| |||||||||
有效联系电话
| 宅电: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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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驾 照 等 级
| ||||||||||
家庭主要成员
| 姓 名
| 关 系
| 单位职务
| 联系电话
| |||||||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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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表由聘用单位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提供的信息,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本人确认无误后在填表日期上加盖聘用单位印章。
|
附件三:德安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达标标准
| 100 米跑 (男)
| 4×10 米往 返跑(男)
| 3000 米跑 (男)
| 俯卧撑 (男)
| 仰卧起坐 (男)
|
(秒)
| (秒)
| (分)
| (次)3分钟
| (米)
| |
及格
| 15′00
| 12′60
| 13'40"
| 55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