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景德镇学院选聘高职称

  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职称、高技能人才公告

  

  景德镇学院是一所多科性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坐落世界闻名的千年瓷都—江西省景德镇市。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3000人。教职工近800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70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近500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省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省级教学名师及学科带头人等各类人才80余人。

  学校现有本科招生专业31个,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江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江西省高水平教学团队4个,建设省级精品资源共享及在线开放课程17门。拥有各类图书200万册(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5亿元。校内外实习、实验、实训、实践基地400余个。学校拥有世界陶瓷领域唯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陶瓷文化:保护与创新”教席,教育部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陶瓷文化传承基地”“全国青少年陶艺培训基地”等10个省级以上文化交流平台和科研平台,获批生命科学科普教育基地、航模与工程技术中心、汽车实训中心三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学校扎根地方办大学,确立了以陶瓷艺术和师范教育为主体、做强艺术、做优师范、做精理工、做特文管的“一体两冀”学科专业布局。建校以来培养了近10万各类人才,是景德镇及周边地区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当前,学校正聚焦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高标准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高水平通过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奋力谱写建设人民满意的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新篇章。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学校应用转型发展,景德镇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职称、高技能人才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选聘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实表现审查不适合聘用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1.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职称、高技能人才岗位表》(附件1);

  2.学历(学位)条件。各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的条件;

  3.年龄条件。年龄要求副高职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职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其他资格条件。计划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名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5.获正高级职称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历放宽至大学本科,年龄放宽至52周岁(197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①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②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③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四项中符合两项人员;

  6.专业技术职称均要求与选聘岗位专业对口。

  二、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招聘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在景德镇市人事考试(http://0798.jxpta.com/)、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jdz.gov.cn/)、景德镇学院官网(http://www.jdzu.edu.cn/)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网上报名。2023 年4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可将报名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投递到景德镇学院人事处邮箱jy_rsc@163.com。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岗位资格等相关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考核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在通知时间内持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技能证、近三年业绩成果材料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包括心理测试。通过测试,能达到正常的心理健康水平者,资格审查结果方可认定为合格(具体由景德镇学院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5.选聘比例。各岗位的选聘比例只需达到1∶1即可。报名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选聘计划数,减少后仍达不到选聘比例的将取消该选聘计划。

  (二)专业科目加试

  采取专业面试和业绩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习经历、专业技术能力水平、教学科研能力、近三年业绩成果,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三)体检、考核

  根据专业科目加试成绩及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闱体检的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人事代理,为事业编制外聘用,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保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入闱或聘用资格。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入闱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监督方式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来信、来访由景德镇学院纪委调查处理。

  景德镇学院纪委:0798-8382340

  景德镇学院人事处:0798—8384953

  

景德镇学院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职称、高技能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景德镇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高职称、高技能人才报名表.doc

  

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辅警5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及专业要求:类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色盲、纹身等不符合人民执法执勤条件及警容仪表要求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限景德镇辖区户籍的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景德镇辖区户籍是指:截止2023年7月1日,报考人员户籍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程序依次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部队退役证书、户籍证明,相关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间:7月20日起至8月4日

  报名地点: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联系人:赖警官 电话-18279877107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

  (三)面试

  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四)体测

  入围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10跑、摸高,合格标准:1000米跑要求25周岁以下≤4分25秒、4*10跑要求≤13秒、摸高要求≥265厘米;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职位)》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递补如遇岗位空缺,依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核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六)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相关部门负责。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通知。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壹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如违纪违规,依规解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招聘公告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瓷都审判发布。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瓷都审判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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