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优秀教育人才52人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场招聘计划共52名,详见《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表》(附件1)。本场未完成招聘岗位可视情况延续到下一场招聘中。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或国(境)外高校的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2024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在学校(不含培训机构)任教的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现职优秀教师,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

(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特级教师”,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现任县(区)级名校长、名教师和名班主任;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能力大赛、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能力大赛、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通过招聘考试的新聘用教育人才,如符合人才引育条件,可按照佛山市相关政策(见附件2-3)规定申请享受相关待遇。

(三)以上招聘对象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所学专业或现任教科目(指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4.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5.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4届博士研究生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南海区在编在职教职员(含试用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9.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3月5日9:30-3月11日17:0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5)。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完成后核对本人在系统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报名材料和报考岗位等内容。

2.报名流程

选择人员类型→填写报名表并上传资料→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名。注意:提交报名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方视为报名成功,请考生知悉并确认已成功提交报名。

3.“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现场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方能进入考试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可自接到书面告知当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申请复核。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5),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6。

(四)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考试当天在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书面核查申请(本单位提供书面核查申请空白表),逾期不再受理。核查限于下列范围:题目是否漏评,分数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每位考生只可提交一次成绩核查申请。

(五)面试(占总成绩6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说课、实操、解题等形式之一)和答辩两个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当天在报名系统公布。

(六)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通过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公布。

(七)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四、本次招聘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不含当天)。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后续场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六)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有意者及时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和“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联系电话

1.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陈老师,0757-86781944;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邓老师、吴老师,0757-86689723;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潘老师,0757-85525905;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朱老师,0757-85633398;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王老师,0757-6686009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杨老师,0757-81816726;

佛山市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李老师,0757-85883499。

2.政策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32590。

3.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4.监督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

  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与岗位表.xlsx

  2、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3、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的通知.pdf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xls

  6、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安排表.xlsx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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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优秀教育人才52人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场招聘计划共52名,详见《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表》(附件1)。本场未完成招聘岗位可视情况延续到下一场招聘中。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或国(境)外高校的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2024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在学校(不含培训机构)任教的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现职优秀教师,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

(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特级教师”,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现任县(区)级名校长、名教师和名班主任;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能力大赛、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能力大赛、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通过招聘考试的新聘用教育人才,如符合人才引育条件,可按照佛山市相关政策(见附件2-3)规定申请享受相关待遇。

(三)以上招聘对象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所学专业或现任教科目(指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4.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5.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4届博士研究生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南海区在编在职教职员(含试用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9.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3月5日9:30-3月11日17:0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5)。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完成后核对本人在系统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报名材料和报考岗位等内容。

2.报名流程

选择人员类型→填写报名表并上传资料→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名。注意:提交报名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方视为报名成功,请考生知悉并确认已成功提交报名。

3.“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现场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方能进入考试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可自接到书面告知当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申请复核。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5),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6。

(四)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考试当天在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书面核查申请(本单位提供书面核查申请空白表),逾期不再受理。核查限于下列范围:题目是否漏评,分数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每位考生只可提交一次成绩核查申请。

(五)面试(占总成绩6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说课、实操、解题等形式之一)和答辩两个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当天在报名系统公布。

(六)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通过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公布。

(七)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四、本次招聘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不含当天)。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后续场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六)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有意者及时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和“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联系电话

1.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陈老师,0757-86781944;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邓老师、吴老师,0757-86689723;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潘老师,0757-85525905;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朱老师,0757-85633398;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王老师,0757-6686009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杨老师,0757-81816726;

佛山市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李老师,0757-85883499。

2.政策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32590。

3.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4.监督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

  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与岗位表.xlsx

  2、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3、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的通知.pdf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xls

  6、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安排表.xlsx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

微信图片_20230409103650.png

2024-2025学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优秀教育人才52人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场招聘计划共52名,详见《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表》(附件1)。本场未完成招聘岗位可视情况延续到下一场招聘中。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或国(境)外高校的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2024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在学校(不含培训机构)任教的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现职优秀教师,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

(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特级教师”,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现任县(区)级名校长、名教师和名班主任;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能力大赛、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能力大赛、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通过招聘考试的新聘用教育人才,如符合人才引育条件,可按照佛山市相关政策(见附件2-3)规定申请享受相关待遇。

(三)以上招聘对象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所学专业或现任教科目(指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4.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5.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4届博士研究生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南海区在编在职教职员(含试用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9.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3月5日9:30-3月11日17:0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5)。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完成后核对本人在系统所填报的报名信息、报名材料和报考岗位等内容。

2.报名流程

选择人员类型→填写报名表并上传资料→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名。注意:提交报名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方视为报名成功,请考生知悉并确认已成功提交报名。

3.“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现场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方能进入考试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可自接到书面告知当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申请复核。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5),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6。

(四)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考试当天在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书面核查申请(本单位提供书面核查申请空白表),逾期不再受理。核查限于下列范围:题目是否漏评,分数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每位考生只可提交一次成绩核查申请。

(五)面试(占总成绩6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说课、实操、解题等形式之一)和答辩两个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当天在报名系统公布。

(六)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通过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公布。

(七)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四、本次招聘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不含当天)。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后续场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六)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有意者及时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和“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联系电话

1.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陈老师,0757-86781944;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邓老师、吴老师,0757-86689723;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潘老师,0757-85525905;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朱老师,0757-85633398;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王老师,0757-6686009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杨老师,0757-81816726;

佛山市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李老师,0757-85883499。

2.政策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32590。

3.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4.监督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

  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与岗位表.xlsx

  2、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3、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的通知.pdf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5、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xls

  6、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安排表.xlsx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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