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9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春苗路2号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医技楼六楼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规培证(规培还未出站者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并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书)和执业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若报考者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四)面试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
面试时间:2023年6月25日
面试地点:吉安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12楼
2.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
3.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研究确定。
4.考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如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逾期未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个人档案等材料,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咨询电话:
1.吉安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3.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4.吉安市妇幼保健院0796-8223153(考务咨询)
附件1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绿色通道引进区外教师30人公告
青原区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区外教师公告
为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通过绿色通道面向区外引进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名额
中学教师20名,小学、幼儿园教师10名。如某学段未招满,剩余名额可调剂到另一学段。
三、引进对象
1.原籍为青原区人,申请调回青原区中小学校任教的;
2.青原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在区外任教的子女,申请调回青原区中小学校任教的;
3.原籍为青原区人的在区外任教的配偶、青原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及其子女在区外任教的配偶,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调回青原区中小学校任教的;
4.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对青原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及其子女申请调入青原区中小学校任教的。
四、引进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
2.任教5年以上(含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取得相应的;
3.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高中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岗位与任教学段一致;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
五、引进教师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青原区教育体育局五楼人事股(青原区正气路88号)
3.所需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结婚证书、配偶单位证明、学历证书、、年度考核材料、相关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填写并递交《青原区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区外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由区教体局、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区外引进教师工作全过程。
(三)综合评价项目
(1)年度考核评价
优秀1.5分,合格1分。以2018、2019、2020、2021、2022年度考核得分总和为该项最终得分。(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原件)
(2)个人荣誉评价
①市级骨干教师、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县(区)级骨干教师分别为5分、4分、3分;
②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获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为8分,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的先进个人为5分,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个人为3分,县(区)委、 县(区)政府、市教体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2分,县(区)教体局表彰的先进个人为1分。
(见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
(3)教育教学评价
①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在教育部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分、8分、6分;
②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在省教育厅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③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在市教体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
④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在县(区)教体局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全县(区)性的现场教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0.5分。
(见主办单位印发的相关文件和获奖证书原件)
(四)综合评价计分
根据综合评价计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分数相同者任教时间长的优先,如果任教时间相同则教育教学评价单项分高者优先,如果教育教学评价单项分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造成的空岗不进行递补。
(六)考察
由青原区面向区外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教学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经查属实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确定调入人员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调入人员名单。
(九)调入
调入人员报区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不服从分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调动手续者取消调入资格。
(十)岗位安置及服务期限
1.安置原则:按原工作岗位对等安排在相应学段学校任教。原为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原则安排在城区任教,原为农村学校任教教师则安排在农村任教。
2.自主选岗原则:根据综合评价计分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3.服务期限:引进教师须服从组织分配,与区教体局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绿色通道引进教师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的监督,区纪委监委和区人社局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对违反引进教师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引进教师资格,影响恶劣的在五年内不准参加青原区的公开引进教师报考。
1.咨询电话:0796---8186075
2.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796-8182108
七、本方案解释权在青原区面向区外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青原区面向区外公开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7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安福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安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4日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并优先录取:
1.持有机动车B2以上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相关证书);
3.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安福县公园路3号)。
3.报名咨询电话:0796-7664180
4.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考试的内容、标准和成绩记取
1.招聘考试内容
政府专职员招聘考试内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考试方式实施,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和立定跳远4项(满分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立定跳远各占20%);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2. 招聘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招聘考试标准
依据安福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4.招聘成绩记取。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得分*70%+面试得分*30%。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费用自理。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试用期实行每周休息1天,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者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每月休息8天;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期内3864元/月·人,正式聘用后5000元/月·人(含绩效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2.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安福县各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免费提供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按被装发放标准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安福县专职队员日常量化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享受工会节日慰问,公休假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
六、附件
2023年江西吉安市总商会招聘公告
2023年吉安市总商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吉安市总商会系全市工商界和以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近年来,吉安市总商会聚集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优势,积极探索,敢闯敢试,集成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持之以恒推进市、县商会全面建设上台阶。现根据工作需要,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各附表),现将有关招聘流程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一)用工企业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所需材料
招聘信息在吉安人事人才网平台发布,并通过吉安人事人才网发布后续入闱公告信息。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7日下午15:00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工作经历证明资料或相关项目资料;
(4)《吉安市总商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所在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知识、仪容仪表、综合素质等。
(三)面试结果:由吉安市总商会根据录取结果电话通知录取人员,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录取。
(四)人员递补:面试成绩入闱放弃试用,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依次递补。
五、体检、聘用方式及录取
(一)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名单。
(二)聘用方式
由吉安市新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吉安市总商会工作。
(三)录取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吉安市总商会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入职时,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件不全的不予聘用,如有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执行。
(三)咨询电话:18579369866 曹、18579669288邓(微信同号)
吉安市总商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