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招聘公告

  

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19年上半年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位于风景秀丽的青山湖畔,是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科研机构,属一类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3月。现内设中药研究所、中药资源中心、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文献研究所、中医临床研究所、中西医结合研究所(与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合署办公)、基础医学研究所、《实用中西医结合临床》杂志编辑部、江西省中医药科技成果推广中心等业务部门。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化学

  

1

  

药物化学专业(100701)、有机化学专业(070303)、药学类专业(1007)。

  

中药资源

  

2

  

植物学专业(071001)、林木遗传育种专业(090701)、森林培育专业(090702)、森林保护学专业(090703)、作物遗传育种专业(09010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071010)。

  

药理

  

1

  

免疫学专业(100102)、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100208);

  

药剂

  

1

  

药剂学专业(100702)、中药学专业(100800);

  

办公室文职人员(党务)

  

1

  

专业不限;中员(含预备党员)。

  

中医药信息文献

  

1

  

临床医学类专业(1002)、中医学类专业(1005)、中西医结合类专业(1006)、药学类专业(1007)、中药学类专业(1008)、情报学专业(120502)。

  

编辑

  

1

  

医学类专业(10);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应在合格及以上水平。

  

  

  备注: 1.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的数字为学科和专业代码。

  
2.以上岗位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要求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名人员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证书。

  
3.以上岗位年龄均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至2019年6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硕士学历、(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公室文职人员(党务)还要求中员需党员证或党组织证明)。以上证书、证件扫描件与填写好的《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后)打包压缩,以“姓名+应聘岗位+专业 ”作为文件名,一并同时发至电子邮箱:jxszyyyjy01@163.com。

  
3.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0791-88511921。

  
四、现场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审核。

  
1. 资格复查时间为:2019年7月1日-7月5日下午5:00。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文教路529号血液中心大楼616。

  
2.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硕士学历、(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公室文职人员(党务)还要求中员需党员证或党组织证明)。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考试为诚信考试,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考核方式

  
1.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

  
2.笔试主要考核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报考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所有人员直接入围面试环节。但面试成绩不得少于75分(含),否则不予聘用。

  
3.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4.经笔试后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5.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最新消息。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择优聘用。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2.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3.体检合格后,由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5.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以上招聘岗位均为编制内,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待遇。

  
3.所有人员一经聘用则需最少服务期为5年。

  
附件:《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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