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结合丹寨县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在丹寨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本次招聘共设置4个岗位,其中,巡逻防控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0人(限男性);应急处突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0人(限男性);治安防控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0人(限男性);社区警务辅助岗位,招聘人数9人(男女不限)。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户籍地及学历要求
招聘对象限黔东南州内户籍,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男性、女性年龄均在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92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赤足男性身高≧168cm、女性身高≧158cm;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丹寨县公共实训基地一楼金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丹寨县金钟开发区金钟一小旁)。
4.报名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8786030090。
5.报考人员须填写《丹寨县局2024年面向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张贴在报名表上即可)。
(4)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考生须按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报考职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其他报考人数较多的职位考生意见进行调剂。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5月24日,上午10:00至11: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丹寨县公安局六楼大会议室(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金钟大十字金钟大道东段约200米处右侧)。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丹寨县公安局政工室(413室)(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金钟大十字金钟大道东段约200米处右侧)。
4.考证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5.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时间为60分钟。
6.笔试要求:考生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经核实无误签到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及丹寨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职位资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2:1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单个职位参加体能测评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
2.体能测评项目及要求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30秒,单次确定成绩)。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确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3.体能测评地点:丹寨县龙泉镇展良体育场(丹寨县龙泉镇城南大十字243国道三都方向约1.7公里处左侧)
4.体能测评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参加体能测评成绩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等体能测试成绩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丹寨县公安局五楼党委会议室(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金钟大十字金钟大道东段约200米处右侧)。
4.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1.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总分数排名依次进行递补,职位无考生进行递补的,从其他人数较多的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丹寨县金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现有丹寨县公安局联防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政策执行,应发工资254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2个月,按《丹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按国家规定办理。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咨询联系人:吴警官,咨询电话:15185771983(县公安局政工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5-3611132(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丹寨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
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现将2024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及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补充公告如下:
一、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聘岗位代码:22617075801、22617075802、22617075803、22617075804)岗位专业需求调整为: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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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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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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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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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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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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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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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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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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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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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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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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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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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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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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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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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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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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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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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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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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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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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707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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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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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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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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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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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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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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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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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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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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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办公室文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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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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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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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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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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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707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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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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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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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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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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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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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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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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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生态旅游、林业森林资源管理、森林保护、林业、林学、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动物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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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一级学科)、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林学(一级学科)、林业(一级学科)、植物保护(一级学科)、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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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森林生态系统、资源林政管理,需长期野外工作,工作条件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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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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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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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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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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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707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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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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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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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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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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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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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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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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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环境评价与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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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林业工程(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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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单位工程项目预算、实施和监督,需长期野外工作,工作条件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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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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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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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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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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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707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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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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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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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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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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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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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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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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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维修、计算机通信、通信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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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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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监控设备、电脑硬件设施设备维护以及单位信息安全,需长期野外工作,工作条件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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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榕江县中等职业学校(招聘岗位代码:22613065602)本科学历专业需求为:学前教育、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医养照护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护理、妇幼保健医学、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护理学。
其他事宜不变,请广大考生知悉。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因医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院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锦屏县中医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提升学历的在校学生;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考试程序。
2.审核个人相关信息。医院纪检监督部门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考试考核。
3.考试考核。在医院纪检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下采取考试考核:(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参考人数达到3:1以上的,按设岗招录比例3:1进入面试,遇笔试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考人员达不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在7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2)个人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两项组合,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4.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形的可按成绩依次(体检)递补。
5.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符合招聘条件及政审条件无举报或举报查无实据的,方可进入试用。
6.录用。根据个人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试用人员,经体检、公示后聘用,与受聘人员约定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当兵、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6日
上 午:8:00—11:30,下 午:2:00—5:30。
报名地点:锦屏县中医医院综合楼五楼人事科办公室(0855-3900126)
四、领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7日
领准考证地点:锦屏县中医医院综合楼五楼人事科办公室
五、笔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3月8 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3月8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锦屏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七、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的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参加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八、岗位
见《锦屏县中医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锦屏县中医医院
2024年3月1日
丹寨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急救、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丹寨县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方案、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丹寨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药学、中药学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年龄须在35周岁(1989年0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2.护理员男女不限:年龄在18-28周岁,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者,男性身高160cm及以上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医院奉献的精神;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亲和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日期、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 04月16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共三天。
(二)报名地点:丹寨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综合楼四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不接受委托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5张1寸蓝底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照片。
(四)资格审查
1.由资格审查人员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资格。
2.受理报名,由本人填写《附件2:丹寨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丹寨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下一轮。
(五) 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04月 27日—28日到人事科领取面试准考证。若委托他人领取,需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于自身或委托人造成面试准考证丢失、损坏、涂改等原因无法验证,后果自负。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丹寨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一)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能参加面试的考生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结束后,由丹寨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将考生面试成绩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轮。
六、体检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择优进入体检。体检名单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轮。体检工作由丹寨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将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考察
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2)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②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③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④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⑤近3年在有关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考察政审由丹寨县人民医院审定,有以上情节者丹寨县人民医院有权取消拟聘用资格。
(3)在考察过程中,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考察)取消拟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丹寨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察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的人员需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丹寨县人民医院和报考人员签订。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享受我单位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人事科签订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丹寨县人民医院是本次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丹寨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611162
监督电话:0855-361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