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型体育教练员3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型体育教练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型体育教练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所带运动员(队)获得国内一类比赛前六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所带运动员(队)获得国内一类比赛前三名或国际一类比赛前六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0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25日,联系电话:0512-65236276,报名邮箱:1289386421@qq.com。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2024年苏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型体育教练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①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②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④运动等级证书;⑤本人参加全国及以上比赛成绩证书;⑥所带运动员(队)或随队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的秩序册、成绩册;⑦2年以上执教相关项目运动队的证明材料(合同、社保证明等);⑧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和资格证书(件),以电子文档(扫描或照片)压缩文件包形式,于2024年4月25日24:00之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289386421@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紧缺型体育教练员(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的方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体育局官网上公示3天。??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方式及组织
 
  1.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人选。
 
  2.报名人数比例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组织专业考核和面试。专业考核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0:1的岗位,总成绩=笔试×30%+专业考核×40%+面试×3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专业考核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专业考核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比例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总成绩=专业考核×60%+面试×4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在前;如专业考核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体育局官网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或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体育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11003。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23627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
 
 
 
  苏州市体育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3人简章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速录员3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苏州市区户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6.速录员岗位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岗位技能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或照片于2024年5月12日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164261923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
 
  3.资格审查。单位于5月13日至5月1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5月16日前,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岗位技能考试后,按择优原则(岗位技能考试准确率90%以上、10:1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3.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4.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2.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聘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规定要求的,可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
 
  3.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9828907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3人简章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速录员3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苏州市区户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6.速录员岗位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岗位技能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或照片于2024年5月12日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164261923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
 
  3.资格审查。单位于5月13日至5月1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5月16日前,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岗位技能考试后,按择优原则(岗位技能考试准确率90%以上、10:1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3.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4.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2.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聘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规定要求的,可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
 
  3.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9828907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于5月22日9:00起登录吴江区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wjhrss.cn:1053/login)自行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书》,过时不缴费、打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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