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3〕100号)、《202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2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一)时间安排
 
  集中审查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递补审查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面试资格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二)审查内容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面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具有5年以上济宁市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问题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加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资格审查具体地点以及有关问题请咨询相关负责部门(单位)。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执行。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2024年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三、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一)时间安排
 
  集中审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递补审查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面试资格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二)审查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张马杨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北路18-10号,位置图例附后)
 
  (三)审查内容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面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提交在任城区社区、村工作、任职的证明;残疾人须提交户口簿、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问题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5点前发送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的《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声明》(附件2)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rcsygl@126.com,并拨打电话0537-5661307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执行。
 
  附件:
 
 
  2.审查地点位置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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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2024年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三、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一)时间安排
 
  集中审查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递补审查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面试资格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二)审查地点
 
  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张马杨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北路18-10号,位置图例附后)
 
  (三)审查内容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面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2024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提交在任城区社区、村工作、任职的证明;残疾人须提交户口簿、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问题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5点前发送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的《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声明》(附件2)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rcsygl@126.com,并拨打电话0537-5661307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执行。
 
  附件:
 
 
  2.审查地点位置图例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2024年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校园招聘2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任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优秀青年人才集聚,优化区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更好服务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任城区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招聘计划
 
  2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2024届及择业期(2022-2023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限。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198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3年4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上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及时参加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校园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最终以现场确认结果为准。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4月25日17:00
 
  网上预报名方式:登陆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col/col34428/index.html)进行线上预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报名,本次预报名只有一次机会,请务必认真填写。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4月27日9:00-12:00,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2、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人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承诺书》(附件3);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招聘岗位有方向要求的,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证书等),对暂未取得规培证的,应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加盖公章)。
 
  (7)报名登记表同底1寸照片电子版(4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rcwjrs@163.com,邮件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和个人姓名)。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的,可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有关校园招聘信息将通过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wj/)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监督电话:0537-6768632
 
 
 
 
 
  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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