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公证处招聘合同制公证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审核,市政府批准,2024年如皋市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证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年龄、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2024年如皋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证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公告公示栏公告。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1983年3月至1999年2月期间出生;
 
  5.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6.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09:00~3月1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09:00~3月14日16:00。
 
  市人社局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09:00~3月14日17:00。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09:00~3月15日16: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4.招聘岗位变更。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告。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请报名成功者于2024年3月19日09:00~3月2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由市人社局研究确定。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上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
 
  同时提供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适岗评价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费100元。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市人社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适岗评价、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适岗评价和面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4.总成绩。按笔试40%+适岗评价20%+面试4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五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与如皋市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须解除合同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69887821(市司法局);0513-87650716(市人社局)。
 
  九、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司法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978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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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皋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4年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2024年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复审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6号501会议室。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从城港路58号大门进入停车,从内部道路步行进入城港路56号大楼。
 
  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2,考生下载、填写好完整信息并打印,加贴2寸证件照后签字确认)等相关表格。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右侧有二维码)、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其中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出现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报名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513-85609798(01-32岗); 0513-85062049(33-34岗)
 
  附件: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4年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2024年南通市崇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递补)复审人选。
 
  (二)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6号501会议室。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从城港路58号大门进入停车,从内部道路步行进入城港路56号大楼。
 
  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2,考生下载、填写好完整信息并打印,加贴2寸证件照后签字确认)等相关表格。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右侧有二维码)、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其中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出现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报名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513-85609798(01-32岗); 0513-85062049(33-34岗)
 
  附件: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已于4月22日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发布,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8:30-15:30。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3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2,考生下载、填写好完整信息并打印,加贴彩色小2寸证件照后签字确认)等相关表格。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2.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右侧有二维码)、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2022年和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5),其中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资格复审授权委托书(附件2-6),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相关事宜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通州人力资源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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