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阜阳市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阜阳市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颍东区政府网(www.yd.gov.cn)、颍东先锋网(www.ydxf.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4年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4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等6个小类)。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至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至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阜阳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30日14:30-17:30和3月31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颍东区应急管理局5楼西侧、阜阳市颍东区振兴路与东方路(原阜展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58-231785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30分(其中,报考基层卫生院、乡镇财政所的考生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放宽到11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
 
  所有岗位均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公告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发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颍东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颍东区政府网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8-2317850(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
 
  0558-2312512(区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8-2318321(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58-2319978(区人社局监督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颍东区委组织部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安徽阜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阜阳先锋网(fyxfw.gov.cn)、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fy.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4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为“医学技术岗位”等3个小类)。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阜阳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4月1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清河西路279号,市人社局1号楼205,联系电话:0558-2273009)申报加分事宜。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4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放宽到130分;报考0601036定向招聘驻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放宽到8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0601036定向招聘驻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放宽到35分),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采取其他形式的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以及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阜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15〕185号)要求组织,并按规定在阜阳先锋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达到70分,采取其他专业测试形式的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先锋网、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2273009(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市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2261330(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度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2024年度阜阳市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安徽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祥源院区社会化用人招聘15人公告

 

为加快我院祥源院区建设,积极推进残疾人救治,有效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医院实际情况,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规定,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祥源院区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社会化用人,现将招聘公告公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患有精神病史、吸毒史,或头孢类、青霉素类过敏史。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1)40周岁以内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35周岁以内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30周岁以内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001岗位为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教师资格证及儿童自闭症疗愈师证书;002岗位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003岗位为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护师及以上职称;004岗位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我院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为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4号楼3楼远程会诊中心。报名时需携带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一寸证件照(相同颜色背景底板),报名后将现场通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我院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报名费将现场收取。
 
(二)准考证领取
 
我院于2024年4月19日在我院官网公示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按照公告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笔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占60%,职业能力测试占40%,两科分别按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专业知识成绩一致的一并确定为录用人选。
 
4、资格复审
 
公示前对录用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历届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纸质版等材料到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4号楼11楼人力资源部参加资格复审;
 
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专业知识成绩一致的一并确定为录用人选。
 
四、体检考察
 
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拟录取人员入院前社会表现情况及报名资格条件。
 
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专业知识成绩一致的一并确定为录用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上报批准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上报备案后放弃招聘岗位的,由人力资源部计入诚信档案,当事人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我院招聘。
 
六、岗位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指导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 询 电 话: 0558-6669026 (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8-6669011 (医院纪检监察科)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祥源院区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