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滁州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3人公告

 
 
  经省公安厅批准,滁州市公安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3名,其中琅琊分局13名,南谯分局15名,经开分局10名,苏滁分局10名,全椒县局30名,来安县局50名,天长市局20名,定远县局50名,凤阳县局35名,明光市局10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薪酬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各地政府财政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市户口(含县市区)或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口;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1)报考琅琊分局:琅琊分局信访办办公室
 
  (2)报考南谯分局:南谯分局龙蟠所户籍大厅
 
  (3)报考经开分局:经开分局会峰所户籍大厅
 
  (4)报考苏滁分局:徽州路1999号中新苏滁管委会一站式服务中心
 
  (5)报考全椒县局:全椒县公安局新大楼门卫处(全椒县椒陵大道与屏四路交叉口)
 
  (6)报考来安县局:来安县公安局大门东侧办公室(来安县黎明路蝴蝶公园北侧110大楼)
 
  (7)报考天长市局:天长市公安局一楼信访接待大厅(天长市天康大道2号)
 
  (8)报考定远县局:定远县公安局大门东侧人民来访接待室(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大道交叉口)
 
  (9)报考凤阳县局:凤阳县公安局府城派出所综合服务(接处警)大厅(凤阳县中都街道云霁街188号)
 
  (10)报考明光市局:明光市公安局二楼大厅(明光市龙山东路111号)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4),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①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②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3月12日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通知:将与资格审查结果一同公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2、体能测试项目:①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体测三项的测试次数均为2次,取最好成绩),以上体测项目采取“三选二”的模式由考生自主选择。
 
  ②体能测试具体评分标准参照附件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须达35分合格线以上,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上下两档之间的成绩按上一档得分计算(合格线以下除外),测试二项成绩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年龄计算以体能测试开始第1天为节点。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体能测试结果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包含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社会常识、简单写作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项: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需取得行为发生地平安办认定),退役军人,均可加5分,累计不超过5分。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一同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人员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成绩(按照体能测试10%,笔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最终成绩
 
  1、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的10%、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最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最终核定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公布上一科目成绩时一起公布。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4、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最终成绩并列,参照第五条第2点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uzhou.gov.cn)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岗位同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解释,聘用后根据公安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考生须服从组织安排。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4、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查看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及相关要求。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5、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各级公安机关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按程序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 1 )报考琅琊分局:0550-3082119
 
  (2)报考南谯分局:0550-2177610
 
  (3)报考经开分局:0550-3316650
 
  (4)报考苏滁分局:0550-3116110
 
  (5)报考来安县局:0550-5608067
 
  (6)报考天长市局:0550-7624904
 
  (7)报考全椒县局:0550-5032873
 
  (8)报考定远县局:0550-4293135
 
  (9)报考凤阳县局:0550-6518034
 
  (10)报考明光市局:0550-2283320
 
  监督电话:0550-3064711-2392
 
  上述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滁州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http://www.cznq.gov.cn/)、滁州市南谯先锋网(http://www.cznqxfw.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4年度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已经办理随军手续的驻南谯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配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3月18日至3月22日期间,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查看。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的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4年度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4个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细分为“西医临床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其中,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08:3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2号楼303室,联系电话:0550-3524903)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两科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聘用报批前取得)。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聘用报批前取得)。
 
  (3)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军队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内容。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组织部、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南谯区事业单位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0-3524903
 
  监督举报电话:0550-311253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组织部       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安徽滁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3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29日起同时在滁州先锋网(https://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huzhou.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是指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且退出现役的、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地入伍的安徽籍人员)。
 
  在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随军家属。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已经办理随军手续的驻滁部队现役军人随军配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管理岗位为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为初级;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2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3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3月18日至3月22日期间,按要求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退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查看。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4个类别(医疗卫生类为“医学技术岗位”)。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其中,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08:0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西楼816房间,联系电话:0550-304798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两科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聘用报批前取得)。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学历、学位等证书须在聘用报批前取得)。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军队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滁州市广播电视台0801071、0801072岗位的专业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其他招聘岗位的专业测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内容。滁州市广播电视台0801071、0801072岗位的专业测试形式和内容在专业测试方案中公布;其他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十一、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直事业单位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798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0-3022253(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7850(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滁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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