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7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瓯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2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建瓯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7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及报考条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往届生必须在2024年3月7日前取得(2024年3月7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的考生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⑨建瓯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含建瓯市2024年紧缺急需教师已签订协议人员);⑩公安机关查询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建瓯市2024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考生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应聘者在2024年3月8日8:00—3月14日    17:30通过网上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及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应聘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善个人信息或由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
 
  应聘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重启电脑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应聘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应聘者网报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24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应聘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网络和电信诈骗。
 
  2.资格初审。建瓯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4.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9-3862309;0599-3833752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考生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共设31个专业类别,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应聘岗位相应的笔试科目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2024年4月25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4月10日至11日。加分对象须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加分考生名单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建瓯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及要求事项会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关注。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和新教师招聘微信群上公告。在此期间,请考生务必要关注该网站公告及新教师招聘微信群,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事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市教育局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告栏上予以告知。公告前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在职考生需于考察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3.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建瓯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聘用人员在8月20日前主动放弃岗位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建瓯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福建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我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3月9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享受建瓯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文件执行。
 
  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2024年3月9日在福建医科大学内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解答,报考考生也可以先进行网络(电子邮箱)预报名,再到现场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1.网络填报。
 
  考生下载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和《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花名册》;并于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花名册发送至电子邮箱670934194@qq.com。
 
  2.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9日(星期六)9:00-11:00,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报名人员必须到指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参加面试,否则网络预报名无效。
 
  (2)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集中统一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建瓯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3)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④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份。
 
  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④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
 
  (二)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要求。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99-8200115、0599—3827707,联系人:陈女士、张女士。
 
 
 
 
  建瓯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福建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我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3月9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享受建瓯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文件执行。
 
  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2024年3月9日在福建医科大学内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解答,报考考生也可以先进行网络(电子邮箱)预报名,再到现场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1.网络填报。
 
  考生下载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和《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花名册》;并于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花名册发送至电子邮箱670934194@qq.com。
 
  2.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9日(星期六)9:00-11:00,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报名人员必须到指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参加面试,否则网络预报名无效。
 
  (2)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集中统一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建瓯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3)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④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份。
 
  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④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
 
  (二)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要求。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99-8200115、0599—3827707,联系人:陈女士、张女士。
 
 
 
 
  建瓯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福建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我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3月9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享受建瓯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文件执行。
 
  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2024年3月9日在福建医科大学内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解答,报考考生也可以先进行网络(电子邮箱)预报名,再到现场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1.网络填报。
 
  考生下载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和《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花名册》;并于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花名册发送至电子邮箱670934194@qq.com。
 
  2.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24年建瓯市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1)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9日(星期六)9:00-11:00,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学府北路1号。
 
  报名人员必须到指定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参加面试,否则网络预报名无效。
 
  (2)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集中统一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建瓯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3)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
 
  ④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份。
 
  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
 
  ③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④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
 
  (二)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2.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后的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要求。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99-8200115、0599—3827707,联系人:陈女士、张女士。
 
 
 
 
  建瓯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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