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48人公告
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2024年度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汉中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汉中实际,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2024年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01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148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5名,消防文员23名)。
0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文秘写作、消防宣传、接警调度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4、陕西省户籍。
0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括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2、年满18-26周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校正后视力不低于4.8,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标准体重KG=身高CM减110)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具有田径类等体育特长、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择优录用。
04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性别不限,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部队院校学历。
2、年满22-30周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双眼校正后视力不低于4.8;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同等条件下,毕业于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者并取得相应国家承认证书的,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内勤文秘工作经验或具有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工作经历的,择优录用。
0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曾受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以及正在服刑、处罚、管教、处分执行期间;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有偷窃、虐待、自杀、违反伦理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原公安消防部队或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8、参加本支队前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因个人原因在公示期、培训中或实习期主动退出且未满3年的不得参加报名。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培训试用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0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6日8:00至2024年2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1)打印后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毕后,连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内,若报名成功会进行邮箱或电话回复并发送招聘微信工作群二维码。提交资料要求如下:
(1)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白底);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张纸);
(4)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5)职业资质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的电子版。
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上传图片标准:300K-10M。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成功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报名表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所有资料复印件,应聘者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随后通知。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成功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报名表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所有资料复印件,应聘者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随后通知。
02体能、心理测试、面试及笔试
1.体能测试: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男子考核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女子考核项目:800米跑、跳绳、仰卧起坐,总成绩最高300分。
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体能总成绩 18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其中,1000米、8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的直接淘汰。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体能测试以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报考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体能测试以总成绩的3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2.心理健康测试: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使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标准进行,测试方式为现场测试,由系统自动测查评判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面试: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满分100 分,60 分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以面试成绩的35%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4.笔试:应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无需参加。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报考者的文字功底、基础写作办公能力等。满分100 分,60 分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以笔试成绩的35%计入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35%+笔试成绩X35%。如遇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体能成绩高者、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参加政治考核对象。
03政治考核
各招聘点对体能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政治考核的原则,深入招聘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村(社区)派出所、人社(社保)、退役军人事务局等走访调查,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个人征信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对退役士兵调阅档案,重点核查其服役期间表现、退役原因、伤病史等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不利因素,根据政治考核情况填写《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并签章,对不符合公民服役政治条件相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淘汰。
04体格检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视情开展腰椎、半月板损伤等专项体检,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同意后可复检一次。
05公示
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总成绩并列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体能成绩高者、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优先聘用对象),公示期5工作日。
若出现放弃体检(复检)、体检(复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06培训试用
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统一组织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入职岗前教育培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灭火救援理论学习、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体能和技能训练等。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入职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防火基础业务学习、文秘宣传、队列训练、基础体能训练等。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含身体状况不适合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培训期间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准军事化教育培训,周末休息一天,若岗前培训中途退出的需按照承训单位标准缴纳的培训费(提示:因培训为封闭式不得请假或外出,且培训内容有较多室外训练及体能训练,已怀孕及哺乳期女性同志请慎重考虑)。
07订立劳动合同与岗位分配
1、入职岗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后分配至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或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入职岗前培训期),合同期限内,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进行调整。
2、单位分配由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进行,按照考核成绩排名进行调剂分配,不服从调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方式及工薪待遇
01工作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转正后工作期间需24小时在岗在位,原则上每月不少于8个休息日(不限定周末时间),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轮休的方式实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转正后实行8小时工作制,实行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和其他假期。
02工薪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高危补助(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性津贴、绩效工资和其他津贴补贴组成,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正式聘用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综合保障经费7-8万元/年,消防文员综合保障经费6-7万元/年;分配至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等地区的人员享受艰苦边远补助,标准为基本工资的10%-15%。试用期满后第一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发工资3600-4500元/月,消防文员实发工资2700-3200元/月,试用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2050元/月)。
2、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参照学历、服役经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等情况进行岗位等级评定。每年通过考核予以晋升工资档次、工作时间达到相应等级条件且通过培训考核的晋升等级,随之提升工资待遇。
3、用工期间,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食宿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因个人自身原因主动离职(含入职培训期间)需从工资中扣除被装费用。
03奖惩制度
工作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岗前培训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陕西汉中消防、汉中发布、汉中市众益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公布,请及时予以关注。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培训教材。
(四)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短信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地址及联系方式:
汉中市消防救援支队 队务督察科
联系方式:0916-2688022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电子邮箱:592837723@qq.com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16-2688023。
2024年陕西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聘67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汉中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在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0916—262860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6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6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8:00至3月29日24:00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8:00至4月3日18:00,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区)及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6—262860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附件1: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附件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陕西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聘67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汉中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在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0916—262860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6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6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8:00至3月29日24:00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8:00至4月3日18:00,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区)及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6—262860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附件1: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附件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陕西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聘67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汉中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在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0916—262860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6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6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8:00至3月29日24:00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8:00至4月3日18:00,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区)及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6—262860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