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外聘教师招聘75人公告

一、学院简介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的技师学院,坐落于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市,占地420亩,在校生11000余人,每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000余人。

学院始建于1965年,办学底蕴深厚,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第45、46、47届世界技能大赛建筑金属构造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第46、47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建材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优秀培养单位”、山东省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山东省最具社会影响力技工院校、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十大技工院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技师学院等称号,是全国邮政行业首批人才培养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单位、中德智能制造技能人才双元培养试点单位,在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学院选手获得建筑金属构造项目金牌。

学院目前设有7个教学系部,29个专业。培养层次为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具备良好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高技能应用型的“双高”人才,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示范性技师学院、开放式多元化综合性的高技能培训基地和全国文明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各系部拟招聘公共课、专业课外聘教师共75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如下表格: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及教学有关管理制度,服从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技工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技工教育的教学规律,关心关爱学生,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五)熟悉所担任课程的教学内容,掌握本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条件;

(六)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病史,年龄不超过60周岁,能够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任务。

(七)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专科(或高级工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专科)、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三年内,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至1月28日下午17:00。

1.报名方式:下载附件《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外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系部邮箱。邮箱主题为:应聘系部+岗位+姓名。

2.报名材料: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扫描件(证书等纸质材料原件拍照扫描均可,要求内容完整、清晰);填写好的《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外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3.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系部初审通过后,试讲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再次核实,核实后原件退回。

4.应聘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院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试讲

将于近期组织试讲环节(包括试讲和答辩20分钟),试讲内容为所应聘岗位专业相关内容。具体试讲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通过初审人员。

五、聘用

课时费用按照学院现行标准执行,理论课教师标准课时费按职称等级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标准课时费按职称或技能等级确定。

六、联系方式

附件1.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外聘教师23-24(二)报名登记表

2023-2024学年福建福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81人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52名、参聘教师115名。市体育局、市妇联、团市委直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4名、参聘教师10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要求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

本科毕业生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硕士毕业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4各学科岗位信息

完中、高中、职专的岗位要求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初中的岗位要求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的岗位要求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件1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的岗位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特教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类别。

②研究生、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③2024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中职学校新任专业课教师岗位

一级教师岗位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中,一级教师岗位(3号岗位)不面向福州市公、民办学校教师,其余岗位为新任教师岗位,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同意离职证明》,暂不能提供的,需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取消选岗资格,材料提交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内岗位和参聘岗位,详见附件1-4。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参聘岗位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制内人员。
 
  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市属学校”)的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详见附件1,其中福州第四十三中学(专门学校)相关介绍详见附件6。受市体育局、市妇联、共青团福州市委委托代为发布的相关学校招聘岗位,分别由各主管局负责,详见附件2-4。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本科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3.报考一级教师岗位(3号岗位)和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24-52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四)考试比例
 
  网络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各岗位报名人数及开考情况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网络初审。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2.笔试内容。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24-52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网络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24-52号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二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方式组织,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5,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面试资格审核后一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招聘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选
 
  1.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选岗要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选岗人选。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选。
 
  选岗人员因故放弃选岗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进入选岗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选岗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因故放弃拟聘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规定
 
  1.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各主管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编制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一级教师(3号)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原聘用岗位的接续。
 
  3.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91-83340647)。
 
  6.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16日。
 
  七、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4年。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0591-83376761
 
  市体育局 0591-22027359、83360217
 
  市妇联 0591-87524079
 
  团市委 0591-83666070、83645607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外聘教师招聘75人公告

一、学院简介

山东工程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的技师学院,坐落于江北水城·运河古都——聊城市,占地420亩,在校生11000余人,每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000余人。

学院始建于1965年,办学底蕴深厚,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第45、46、47届世界技能大赛建筑金属构造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第46、47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建材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优秀培养单位”、山东省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山东省最具社会影响力技工院校、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十大技工院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技师学院等称号,是全国邮政行业首批人才培养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单位、中德智能制造技能人才双元培养试点单位,在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学院选手获得建筑金属构造项目金牌。

学院目前设有7个教学系部,29个专业。培养层次为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具备良好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高技能应用型的“双高”人才,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示范性技师学院、开放式多元化综合性的高技能培训基地和全国文明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各系部拟招聘公共课、专业课外聘教师共75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如下表格: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及教学有关管理制度,服从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技工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技工教育的教学规律,关心关爱学生,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五)熟悉所担任课程的教学内容,掌握本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条件;

(六)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病史,年龄不超过60周岁,能够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任务。

(七)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专科(或高级工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专科)、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三年内,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至1月28日下午17:00。

1.报名方式:下载附件《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外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系部邮箱。邮箱主题为:应聘系部+岗位+姓名。

2.报名材料: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扫描件(证书等纸质材料原件拍照扫描均可,要求内容完整、清晰);填写好的《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外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3.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系部初审通过后,试讲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再次核实,核实后原件退回。

4.应聘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院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试讲

将于近期组织试讲环节(包括试讲和答辩20分钟),试讲内容为所应聘岗位专业相关内容。具体试讲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通过初审人员。

五、聘用

课时费用按照学院现行标准执行,理论课教师标准课时费按职称等级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标准课时费按职称或技能等级确定。

六、联系方式

附件1.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外聘教师23-24(二)报名登记表

2023-2024学年江西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外聘教师招聘公告

  
 
  学前教育学院是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名兼课教师。
 
  一、招聘岗位
 
  教师教育教师、美术教师、中文教师、职业教育教师。
 
  二、应聘资格及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积极上进。
 
  2.有教师资格证与相关职称者优先。
 
  3.年龄65岁以下。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
 
  5.专业要求:
 
  教师教育教师岗位要求:教育类、护理学类等相关专业,负责课程《早期教育概论》《婴幼儿营养与喂养》课程;
 
  美术教师岗位要求:学前教育、美术类等相关专业,负责《幼儿教师美术技能训练2》《幼儿教师美术技能训练4》课程;
 
  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教育类、中文类等相关专业,负责《幼儿教师口语与礼仪》《幼儿文学》课程;
 
  职业教育教师岗位要求:专业不限,负责《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基础》课程。
 
  6.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将本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凡报名材料为纸质原件的,均提供扫描件),并以“应聘外聘XX教师+XX(姓名) +联系方式”命名的形式,发送至408988139@qq.com。
 
  四、待遇
 
  录用后签订兼课教师协议书,无固定薪酬,按课时及职称情况计算薪酬。
 
  学前教育学院
 
  2024年1月26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