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22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结合宜黄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2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

  

专业分类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4.在职人员(即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均为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人才引进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管理岗年度考核优秀者享受九级岗位八级职员待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未满的若需调离,则按缴纳违约金处理。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以及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7610557。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宜黄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②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应出具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yh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高校现场报名: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应聘人员填好《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方法: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成绩计算: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3.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视情况而定,确定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后将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5.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如本人不能领取面试准考证,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除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7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4.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宜黄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宜黄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宜黄县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原标题: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yh.gov.cn/art/2023/5/11/art_2001_3991239.html

2023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76人公告

  

金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拓宽社区干部选人用人视野,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力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7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健委《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学历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考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疫情期间擅自离岗被纪检部门通报的原社区工作人员;

  10.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尧洋圣18296977087、尧苏19870224733。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需到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档);

  (4)本人户籍所在地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5)正式党员需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并经上级党(工)委盖章确认;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7)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需提供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全国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已在国家有关单位任职的聘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报名考试的相关证明。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jxxcssqdgw@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材料(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7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人数。

  (6)研究生免笔试。

  (7)笔试加分:

  ①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表彰人员分别加分10分、5分、3分、1分;

  ②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加3分,退役军人加3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③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三项可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最终成绩,请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情况。笔试结束后进行加分公示,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现场资审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核定。同项加分就高不就低。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者,取消报名、参考和聘用资格。

  3.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研究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2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历史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后,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对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满5年未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不予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按照《金溪县委办公室、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发电〔2022〕31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事项

  1.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单位的,按规定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3年内不得入职我县社区工作者岗位。

  2.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各环节,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由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金溪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笔试命题范围

  

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金溪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笔试命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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