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94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抚州市留置看护队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94名,其中男看护队员183名,女看护队员11名,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口吃、重听、纹身、重度平跖足、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应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6米(含)以上;

  

5.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28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之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比照大专学历、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比照应用型本科学历),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生比照中专学历)。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

  

(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人员;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人员;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9.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上午9:00至27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报名考生点击抚州市2023年留置看护队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专题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网上报名实行公开招聘诚信报考制度,不进行资格预审,由考生签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因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影响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缴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下午17:00,缴费标准为50元/科。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7日上午9:00至3月10日24:00(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本次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采取闭卷测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面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凡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

  

(一)面试资格审查。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其中岗位人数少于10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岗位人数10人及以上,少于2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岗位人数多于20人(含20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达不到入闱比例的,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不降低比例或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抚州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招聘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公开招聘报名表(在报名平台打印);

  

(5)优先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报名填表时注明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对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主动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只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递补后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二)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三)面试成绩修正。如公开招聘中出现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考试各项成绩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并保持通讯畅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体能测试、考察和聘用

  

(一)体能测试。报考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能进入体能测试程序。体能测试由抚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成绩达合格线即可,分数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4×10折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三项全部通过即为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抚州市公安局通知为准。

  

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经抚州市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拟聘用人员考察由招聘单位牵头组织,对拟考察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了解。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

  

(三)公示、聘用。根据体检、体测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与劳动派遣机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八、工资待遇

  

留置看护队员工资待遇参照当前员额制辅警薪酬标准,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要求发放看护工作补贴,食宿免费。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招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考试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后续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技术故障等问题,请直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咨询。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0794-8283530、831221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监督举报电话:0794-8258933

  

本公告由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抚州市公安局、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留置看护队员招聘岗位及人数.doc

  

2.留置看护队员体能测试标准.doc

  

抚州市2023年招聘留置看护队员

  

联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8日

  

原标题:抚州市2023年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0794.jxpta.com/news/14_1071.html

2023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76人公告

  

金溪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拓宽社区干部选人用人视野,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力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7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健委《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学历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考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疫情期间擅自离岗被纪检部门通报的原社区工作人员;

  10.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尧洋圣18296977087、尧苏19870224733。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需到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档);

  (4)本人户籍所在地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5)正式党员需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并经上级党(工)委盖章确认;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7)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需提供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全国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已在国家有关单位任职的聘用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报名考试的相关证明。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jxxcssqdgw@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材料(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7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原供电公司)四楼411办公室。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人数。

  (6)研究生免笔试。

  (7)笔试加分:

  ①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表彰人员分别加分10分、5分、3分、1分;

  ②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加3分,退役军人加3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③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三项可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最终成绩,请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情况。笔试结束后进行加分公示,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现场资审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核定。同项加分就高不就低。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者,取消报名、参考和聘用资格。

  3.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研究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2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历史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后,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对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满5年未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不予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按照《金溪县委办公室、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发电〔2022〕31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事项

  1.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单位的,按规定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3年内不得入职我县社区工作者岗位。

  2.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成绩公布等各环节,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金溪发布金溪党建微平台法治金溪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由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金溪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笔试命题范围

  

金溪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金溪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金溪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笔试命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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