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告
2022年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聘用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综合股文秘岗位1名,本岗位需撰写综合性文稿、值夜班,较适合男性。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中文类、新闻类、法律类、环境工程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会计与审计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5日(含)以后出生)。专业类别参照《江西省2022年度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应当实行回避的;
8.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表上需手写签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发至邮箱gzkfqhb163.com,备注:XX(姓名)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797-8372386。
3.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未通过初审的将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通畅。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对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选。
1.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可安排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录用前,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前准备
(1)考前14天起,请考生尽量不要前往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地区,省内考生避免离开本省,尽量减少流动,减少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省外考生安排好个人行程,避免因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影响考试;
(2)考前14天内,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3)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不得参加考试情况
(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及考前14天有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
(2)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所有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且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12月5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0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18〕75号)有关要求,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0名(男性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32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990年10月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同等条件下,中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体育专科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取保候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章贡区纪委区监委案管室(章贡区章江路16号区政中心A座1801室)。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生活常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立定跳远、50米短跑、1000米跑三项。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录用要求。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30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留置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留置看护队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工作岗位,按每人每年5万元左右的工资待遇标准予以保障(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中餐补助、五险等),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监察机关再另行发放补助。
(3)留置看护队员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处突大队统一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章贡区监察委员会与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共同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直接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位应聘人员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由章贡区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819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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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原标题:2022年度章贡区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q.gov.cn/zgqzf/tzgg/202211/af20a621453d4d43a7f23e9f39b1efd0.shtml
2022年江西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70人职位表
本次招聘共计1451个岗位、1770个计划,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1.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022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招聘28名环保技术人员公告
2022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环保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经南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南康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环保专业技术人员28名,为我区乡镇环保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为:南康经开区3人、蓉江街道3人、东山街道3人、龙岭镇3人、龙回镇3人、镜坝镇3人、朱坊乡2人、太窝乡2人、唐江镇2人、龙华镇1人、赤土畲族乡1人、横寨乡1人、浮石乡1人。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达到所需岗位要求的健康卫生标准;
(二)技术性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四)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
3.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及以下党纪政务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辞退、罢免未满5年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不符合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6日。
报名时间从1月19日9:00开始至1月26日17:00点结束。
2.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登录南康区政务网,下载填写《南康区乡镇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报名表》,连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khrlgs@126.com)报名。报名后带齐相关材料于1月 27日-1月28日上午11:00之前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3.资格审核地点:南康区兴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院内二楼。
4.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南康区乡镇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2年2月9日上午9:00—11:00。
1.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专业知识占30%,不指定考试教材。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岗位入闱面试人选。
3.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岗位名额未录满,按未入闱人员(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补录空缺岗位。
(三)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抽签,面试时间:2022年2月17日。
1.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
2.每人面试时间共10分钟,思考5分钟、答辩5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聘用计划1:1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3.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参照南康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政审人员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择优确定聘用结果。
1.最终成绩和聘用结果通过南康区政务网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
4.在合同期限内,南康区生态环境局定期会同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廉洁金(1000元)+年底廉洁奖励(10000元)”组成(含“四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福利待遇由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自行确认。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报考人员要具备夜间应急值守、夜间参与下乡巡查等突发事件和纠纷调解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委举报。
(四)劳务派遣人员离岗,应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离岗申请,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报相关部门。
咨询电话:19379962903
监督电话:6612063
(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所有)
附件:报名表.docx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