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限男性,13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B2驾驶证以上)1名,灭火战斗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嘉奖以上的退役军人;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年龄放宽5岁)。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消防车驾驶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7周岁),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修水县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 — 2022年10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实地报名方式。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审核地址: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修水县芦良西大道德信商砼对面)。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测试项目为:5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4*10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等项目。体能测试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入闱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2.笔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入闱人员进入笔试。笔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基础知识、火灾防范意识基础常识和部分心理健康测试题。

  3.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确定的入闱人员名单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4.综合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40%+体能测试(体能全部项目平均分)×20%+面试×4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5.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总成绩的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3.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五)审查

  审查由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修水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未通过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聘任考核前),工资标准确定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入职第二年起按国家规定进行工资增长,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2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六、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七、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4、一切解释权归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

  八、监督、咨询电话

  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7763119

  陈队:15970405242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1寸免冠蓝底照片)

  

  学 历

  

  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必填)

  

  报考岗位

  

  证书或

  荣誉

  

  特长

  

  经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任何职

  

  备注

  

  备注

  

  

2022年江西九江市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人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行政岗、1名文秘岗、1名会计岗、1名财务岗工作人员,岗位为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合同制职工,服务期不少于3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爱本职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及其他要求

  

1.行政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2.文秘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

  

3.会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

  

4.财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和正在接受组织、司法调查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政府网、瑞昌云等新闻网络媒体。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14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瑞昌市赤乌东路96号(瑞昌市农业农村局五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报名现场立即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3∶1。

  

笔试内容:申论及公文写作

  

【图书推荐】2023版省(市、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农业农村局机关以及瑞昌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导致不能录用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每月固定工资4000元,绩效性奖金500元-10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与机关其他聘用人员同等。

  

八、招聘组织

  

招聘招聘工作在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九、附则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  0792-42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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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瑞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

  

原标题:2022年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uichang.gov.cn/zwgk/zfxxgkml/bmxxgk/nyncj/gzdt_126697/zwdt_126698/202211/t20221107_5834174.html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12人公告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招聘派遣制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都昌县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文件精神,打响都昌事都好办政务服务品牌,高标准建设一流政务服务环境。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政务服务辅助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政务服务辅助岗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责任感及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office、WPS等),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

  

5.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规,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现场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工业园教育体育局4楼)

  

网上报名:报名方式联系人:李小姐微信15779849719(同为手机号码),微信递交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学历证明、明原件扫描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录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招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务服务知识、公文写作等。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凡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储备库(保留一年),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并在通过体检等相应手续后予以聘用。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入闱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查考生现实表现情况、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并征求公安、法院、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培训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对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的,与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期三年,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规定确定续聘事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聘期内因个人原因离开政务服务辅助工作岗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降温费、烤火费、工作餐、职业服装等福利待遇。

  

4.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称职分别给予5000元/年和3000元/年的绩效奖励。

  

5.聘用人员开展工作时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工作经费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职责的;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情形。

  

八、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期间,请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3.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

  

2022年4月25日

  

附件:都昌县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20人公告

  

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关于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的公告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尽快就业。根据有关就业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招收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见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能胜任见习岗位的需求。

  

4、未曾由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岗位及招收人数

  

本次共招收见习生20人:

  

1、濂溪区人社局机关 综合管理辅助见习岗5人

  

2、濂溪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辅助见习岗4人

  

3、濂溪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劳动仲裁辅助见习岗2人

  

4、濂溪区就业创业中心 就业创业辅助见习岗6人

  

5、濂溪区社会保险中心 社会保险辅助见习岗3人

  

四、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学历(含)以上,专业不限;

  

2、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3、要求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基础。

  

五、录用程序

  

1、报名:即日起可到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办公室报名,招满即止。报名地址:九江市十里大道1388号濂溪区人社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792-8251502。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等。

  

3、录用:经双方协商满意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协议期限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见习协议期最短3个月,最长为一年。

  

七、相关待遇

  

1、见习期间发放2000元/月的交通、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日提供早、中餐。见习期不满3个月不发放补贴。

  

2、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后,终止见习协议。见习生如存在不遵纪守法,不服从工作安排等问题,见习单位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九江市濂溪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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