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市赣江新区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江西省赣江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赣江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请考生仔细阅读并对照岗位条件报考。

  (一)招考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报名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9:00至8月23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江新区政务网(www.gjxq.gov.cn)。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赣江新区政务网进入“赣江新区2021年度人员招录工作报名系统”,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账号和密码(注册账号及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网上改报。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2021年8月24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8月25日9:00至17:00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3.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9月7日9:00至9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安排和要求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赣江新区政务网上发布。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文字岗加试《公文写作》。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加试公文写作的岗位笔试成绩按单科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公文写作×50%)。

  4.成绩查询。考生登录赣江新区政务网进入“赣江新区2021年度人员招录工作报名系统”查看笔试成绩。

  5.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6.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依次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入闱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前,入闱考生须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复核。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

  5.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相匹配的职(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要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相对应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的,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近半年内免冠1寸证件照2张;

  9.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面试人员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2次(如遇成绩相同者一并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两轮递补后,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若岗位只有1名考生入闱面试,面试分数需高于面试考场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下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83886209

  岗位咨询电话:0791-87378601

  监督投诉电话:0791-87378722

  

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8月11日

  附件:赣江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1年江西赣州市上犹县城市社区选聘公告

  

  上犹县城市社区2021年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公开选聘公告

  为扎实推进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干部队伍现状,决定在城市社区配备社区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现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由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组织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卷面分数各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综合加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办法进行。

  研究生学历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其他考生笔试第一名分数计算。

  二、招聘名额

  预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11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18—40周岁(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

  2.中员或预备党员;

  3.大专以上学历;

  4.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有较好的电脑操作技能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活动组织能力;

  6.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星级志愿者、身边好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

  1.上两面人,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因涉黄、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有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

  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不宜任职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联审、公示、考核和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不接受电话、信息和网上报名,上交所有复印材料不予退还。目前在中高风险区居住、工作、学习的,报名前需先拨打0797-8586099咨询防疫政策。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7日。

  3.报名地点:上犹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党建办(县城健康路11号,原财政局办公楼408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2)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属中员的党员证明材料1份(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

  (5)近期与报名表同底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中的照片);

  (6)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星级志愿者、身边好人需提供证明原件核查,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由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党史等。

  (五)综合加分

  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身边好人加5分;有村、社区工作经验者(需满1年)加3分,且需由现工作村(社区)党支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已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职业资格考试(查分系统可查询通过暂未收到证书)的加3分。社区两委或后备干部加10分。经志愿者星级认证机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的加2分、二星志愿者加4分、三星志愿者加6分、四星志愿者加8分、五星志愿者加10分。综合加分项的证明材料需由本人提供,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认定评分。以上加分可累加。

  (六)面试

  1. 按(笔试成绩+综合加分)分数高低排名,以招聘名额和考生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综合加分)分数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七)体检和联审

  1.按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名,以招聘名额和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出现招聘限额内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已获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身边好人顺序招录,若以上四者均不具备,则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在上犹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联审。由县委组织部采取联审方式进行,联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体检、联审情况,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用名单将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众号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九)考核和聘用

  1.新任职的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试用期不少于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用。

  2.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由城市社区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年底与社区干部一并进行绩效考核。

  3.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每年对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合格或者不适应工作岗位需求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五、人员待遇

  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上犹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上办发〔2021〕21号)中的一般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实行工资报酬增长机制。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与社区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任职满五年且表现优秀的,按规定程序列入社区党组织后备人选队伍。

  六、其他事项

  1. 未尽事宜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讨论决定;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面试及体检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佩戴口罩、扫码并接受体温检测,遵守秩序,如有不服从安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

  4.考生应保持固定的通讯设备且正常开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咨询电话:0797-8586099。

  

上犹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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