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吉安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吉安市市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组字〔2019〕8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1.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公单位除外),职位表见附件。

  2.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本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市(区)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3.2021年后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市直事业单位划转安置在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本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5.吉安市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本人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遴选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7.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须在现单位工作连续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考人员可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吉安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地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拟报考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需交纳报名费。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7。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1月10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1日下午5:0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市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结婚证、工作证明、社保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向报考单位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底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遴选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重点考察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当遴选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3.体检。是否进行体检,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自理。遴选单位不安排体检的,视为体检合格。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统一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四、事项

  1.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的特岗教师、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满2年方可报考(2020年11月1日之前安置)。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4.遴选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5.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吉安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4: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2022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青原区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和消防员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05日-2022年12月25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

  (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月休六天、工作满一年月休8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6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罗站长:18779943119 龚指导员:15170809921

  七、附件

  附件一青原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二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考察政审表.docx

  附件三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附件四消防员招录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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