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886人公告
2021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九江市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1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户籍条件: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户籍是指网上报名结束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3.学历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名前按学历要求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的考生方可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资格审核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招聘岗位要求限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农村特岗教师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21年9月。
(5)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9日9:00至8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ujiang.gov.cn/)或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为90*120,20kb以下)。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8月29日9:00至9月1日18: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面试费,体检费由同级人社部门承担。此类人员报名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将以下材料交给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九龙街青竹路6号)审核确认后退还报名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
5.网上改报: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由市人社部门审核为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至17:00,改报公告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6.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全部为客观题。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此科目为各岗位必考科目。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不公布题型)。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详见岗位计划表。凡岗位计划中专业笔试栏明确为“否”时,则表明该岗位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4.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专业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与人员递补
1.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紧缺岗位按1:2)按照笔试总成绩(加试专业的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岗位计划表写明科目成绩比例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无专业科目成绩的一并入闱,有专业科目成绩的专业知识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笔试后的资格审核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结果报送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
资格审核统一规定。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3)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5)2019年或2020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无专业科目成绩的一并入闱,有专业科目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乡镇岗位或学历要求仅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其他岗位: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削减后,按照剩余的招聘计划数,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削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削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
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专业面试岗位:主要是测试考生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能力。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削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削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岗位计划表写明科目成绩比例要求的按岗位计划表要求计算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五)体检人员公示
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公示的体检人员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人社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则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来浔,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暂缓来浔返浔,如已来浔返浔的实行“14+7”,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对国家疫情防控部门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市的低风险区域来浔返浔的考生,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若为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浔返浔的考生,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2-8588178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浔阳区:0792-8239834 濂溪区:0792-8270059
八里湖新区:0792-3906153 柴桑区:0792-6812185
庐山市:0792-2557923 湖口县:0792-3660965
德安县:0792-4334036 共青城市:0792-4357191
永修县:0792-3225522 修水县:0792-7808691
武宁县:0792-7705782 瑞昌市:0792-4220201
都昌县:0792-5223932 彭泽县:0792-5666535
庐山西海风景区管委会:0792-770559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
2021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医疗机构招聘的公告
为了充实濂溪区医疗机构人员队伍力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服务及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濂溪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濂溪区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七楼703室,联系人:杨风,联系电话:0792-8251080。
3.报名方式:携带《濂溪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护理)资格证、医师(护理)执业证、医师(护理)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结果电话告之,请确保留存电话信息准确。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参加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下午14:00。
3.面试地点:濂溪区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八楼802室。
4.面试内容:①医疗卫生专业岗位:采取结构化问答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2题选1题、内容围绕岗位基本知识)各占50%。②其他专业岗位:面试内容围绕岗位职责和个人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考生作自我介绍严禁报出真实姓名,否则面试成绩计零分。
5.面试流程:候考—抽签—入场—抽题—答题—退场—等候—当场公布成绩—签字确认。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7.体检拟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闱人员。所有岗位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否则调减聘用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体检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
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应聘者一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办理医保及工伤保险,社保按劳务合同约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面试考生于2021年12月15日下午13:30开始进行抽签,13:45还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再不得进入考场。
2、自我介绍是必考题,自我介绍是严禁介绍真实姓名,只能介绍应聘岗位。
本公告由濂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濂溪区卫健委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濂溪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条件 | 招聘人数 |
1 | 濂溪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内科医师(西医) | 内科学、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 | 2人 |
中医师 | 中医学、中医专业或中医骨伤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学历,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 | 2人 | ||
康复治疗师 | 运动康复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 1人 | ||
中药师 | 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职称。 | 1人 |
备注: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
附件2:
濂溪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聘用制职工报名表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片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
专 业 | |||||||||
应聘单位 及岗位 | |||||||||
本 人 主 要 简 历 ( 含 学 历 ) | 年、月——年、月 | 在何地、何部门 | 任何职务 | ||||||
本人主要表现及专业特长 |
2021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教体系统招聘公告
2021年德安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公告
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推动德安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实施2021年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德安户籍或曾为德安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配偶为德安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三)父母(岳父母、公婆)为德安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目前在编在岗的公办学校正式教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段;
4.具有符合相应学段规定的合格学历;
5.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已申请调往德安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5.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德安县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地址:德安县共安大道1号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四楼西侧440室),联系电话:18179281595(工作时间内),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德安县“归雁计划”(拟调回)教师调动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入编时间及方式);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可证明亲属关系的)、学历、学位、、职称评聘及个人业绩等证件的原件和A4型复印件(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上交)。
(二)组织审核。由德安县教体局“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初审,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报县政府审定。
(三)张榜公示。对符合调动要求的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办理调配。公示结束后,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对拟调入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再申请调动到外县工作。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2021年德安县“归雁计划”(拟调回)教师调动申请表(2).docx
2021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彭泽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2号)精神,决定分两批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公室社情中心1名、县政府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名、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3名、县办公室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委政法委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文广新旅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名、县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2名、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名、县委部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中心1名、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县委融媒体中心2名、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名、县侨联1名、县文联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人员;
7.经组织任命的干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8.新冠疫苗未完成2剂接种且无医院开具不宜接种的禁忌证明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日。9月18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2021年彭泽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5),《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参加工作文件、调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印证材料);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者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6.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6);
7.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7);
8.新冠疫苗2剂接种凭证或者医院开具的不宜接种禁忌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各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试
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由选调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在开考前可改报岗位一次。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参加面试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同一岗位未位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六)体检
各选调单位在考察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
(七)递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八)公示与调动
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核合格的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要求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人员待遇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三个环节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选调的每个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选调;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参加选调的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选调。境外返回人员,经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14天自我观察共满28天,核酸检测阴性,CT检测无新冠肺炎征象,可以参加选调。参加选调人员均需现场填报《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8)。
不得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确诊病人(含已治愈)、无症状感染者(含已转阴性)、未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从重点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人员;境外返回未满28天的人员;扫码为橙色、红色的人员。
本公告由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2日
附件1: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