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柴桑区选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20人公告

  

2023年九江市柴桑区公开选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

  

  近几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区学校生源骤增,城区初中教师缺额较大,乡镇小学及部分乡镇初中教师出现富余。区教体局从工作实际出发,陆续从乡镇小学及部分乡镇初中交流、分流了100余名具有初中从业资格的小学和初中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教学成绩良好,考核合格。为了进一步整合优质教育资源,逐步解决城区初中学校教师老龄化、学科不均衡等问题,按照建设师德高尚、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的目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城区初中学校教师编制空缺情况,经柴桑区委研究同意,通过考试方式逐步化解交流、分流教师人编分离问题,使他们能够安心任教。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学校、人数

  (一)选调学校:柴桑区第二中学(初中)、柴桑区第三中学。

  (二)选调人数:20人

  柴桑区第二中学(初中):10人

  柴桑区第三中学:10人

  三、选调方式、报考条件及程序

  (一)选调方式:选调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教学能力强、深受师生欢迎、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柴桑区在编在岗教师,教龄满5年以上(专指在柴桑区学校从教时间,不含人事代理时间和外地从教时间),在现交流、分流学校任教满两年及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2018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且近五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必须至少有一个“优秀” 等次,报名对象须具有初中及以上。

  (三)报名及录用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柴桑区教体局人事股205室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编制所在地学校负责人、交流或分流学校负责人签字审核同意报名后加盖公章。学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人现工作学校、进入本区农村学校任教时间、交流或分流时间及年限,近五年以来的年度及师德考核结果(由学校在同意报名材料上注明)。

  报名需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现交流、分流任教所在学校报名,不得择校报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录取。

  5.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柴桑区第一中学

  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所有报名对象的笔试内容均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设置总分为100分。

  准考证:请考生凭身份证在8月16日下午17:00之前到区教体局205室领取。

  6.招考对象的录取

  根据区二中、区三中计划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聘用对象,并报请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交流期间教学成绩优秀者优先调入,教学成绩佐证材料由现任学校提供。

  通过考试选调调入新学校的教师,应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调入学校相应岗位没有空缺,必须暂时聘用到下一层级职称最高档岗位,并按新聘用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如果是乡村职称,进城上编后取消乡村职称聘用资格,按下一层级职称最高档聘用。

  7.公示

  考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柴桑区政府网公示。

  四、选调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做好参加招考教师资格的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参加选调的教师,要严格按要求如实提供本人的材料,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凡发现在此次选调过程中有舞弊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录入师德师风信用平台,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录用后不按承诺书办理相关手续的,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三)招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7日

  

2023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6人公告

  

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6名,工作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安排在都昌镇下辖社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户籍要求:报考人员或配偶应具有都昌县户籍或都昌镇所辖社区房产证,以户口本、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结婚证等为凭。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所有环节。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其他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地点:都昌县人社局四楼人事股(万里大道39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对象,在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间(工作日)将以下材料送至报名地点:《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6个月免冠1寸彩照3张;毕业证、学历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房产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区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等。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或超过2:1时,按计划聘用人数进行考录;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足2:1时,相应削减招聘计划。笔试初定于2023年11月19日,准确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或最终考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同步征求政法、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空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统一公布。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审核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在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先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工作,由都昌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的薪酬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并按照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逐步提高。

  六、其他事项

  进入面试但未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前20名考生,纳入都昌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在下一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前如社区工作者岗位有缺额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未尽事宜由招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2-5225955(县民政局)

  0792-5223932(县人社局)

  0792-5222111(都昌镇)

  附件: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都昌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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