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338人公告

  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决定开展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3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26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6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26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条件: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的人员,可视同为具备相应书。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箱报名的形式进行。

  1.本校考生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5月26、27日9:00至17:00。

  报名方式:(1)5月26日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信息学部西区文体中心)第二报告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2)5月27日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2.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8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考生按照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的应聘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和《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4)。

  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

  4.资格审核:市直招聘岗位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区招聘岗位由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当天参加资格审核,邮箱报名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5)。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审核。

  (5)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6)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书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如招聘计划为1至2个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20人、招聘计划为3至5个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30人,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由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自主组织考核。

  考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参加现场报名考生按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并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关注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柴桑区:0792-6812185 庐山市:0792-2557923

  湖口县:0792-3660965 彭泽县:0792-5666535

  德安县:0792-4334036 共青城市:0792-4357191

  永修县:0792-3225522 武宁县:0792-7705782

  都昌县:0792-5223932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

  附件4: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5: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推荐表.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20人公告

  

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关于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的公告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尽快就业。根据有关就业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招收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见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能胜任见习岗位的需求。

  

4、未曾由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岗位及招收人数

  

本次共招收见习生20人:

  

1、濂溪区人社局机关 综合管理辅助见习岗5人

  

2、濂溪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辅助见习岗4人

  

3、濂溪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劳动仲裁辅助见习岗2人

  

4、濂溪区就业创业中心 就业创业辅助见习岗6人

  

5、濂溪区社会保险中心 社会保险辅助见习岗3人

  

四、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学历(含)以上,专业不限;

  

2、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3、要求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基础。

  

五、录用程序

  

1、报名:即日起可到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办公室报名,招满即止。报名地址:九江市十里大道1388号濂溪区人社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792-8251502。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等。

  

3、录用:经双方协商满意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协议期限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见习协议期最短3个月,最长为一年。

  

七、相关待遇

  

1、见习期间发放2000元/月的交通、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日提供早、中餐。见习期不满3个月不发放补贴。

  

2、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后,终止见习协议。见习生如存在不遵纪守法,不服从工作安排等问题,见习单位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九江市濂溪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12人公告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招聘派遣制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都昌县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文件精神,打响都昌事都好办政务服务品牌,高标准建设一流政务服务环境。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政务服务辅助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政务服务辅助岗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责任感及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office、WPS等),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

  

5.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规,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现场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工业园教育体育局4楼)

  

网上报名:报名方式联系人:李小姐微信15779849719(同为手机号码),微信递交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学历证明、明原件扫描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录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招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务服务知识、公文写作等。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凡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储备库(保留一年),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并在通过体检等相应手续后予以聘用。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入闱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查考生现实表现情况、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并征求公安、法院、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培训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对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的,与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期三年,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规定确定续聘事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聘期内因个人原因离开政务服务辅助工作岗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降温费、烤火费、工作餐、职业服装等福利待遇。

  

4.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称职分别给予5000元/年和3000元/年的绩效奖励。

  

5.聘用人员开展工作时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工作经费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职责的;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情形。

  

八、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期间,请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3.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

  

2022年4月25日

  

附件:都昌县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彭浪路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8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18365445505 陈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1836544550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4。

  (十)工作地点

  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安排在彭浪路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19165065107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彭泽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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