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大余县基层司法所招聘辅警11人公告

  大余县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7〕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1号)、《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和《赣州市司法局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市司办字〔2022〕24号)精神,大余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所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大余县11个乡镇司法所各1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工资标准为按照2600元/月/人(含社保、医保等个人缴纳部分),享受接送“刑满释放人员”出差补助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发放,具体事项可咨询大余县司法局部。

  (三)招聘对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录对象为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服务期3-5年。2022届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2022届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参与活动,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和司法行政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5)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6)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大余县人民政府官网、大余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工作的各项事宜将同步在上述媒体发布,应聘期间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通知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余县司法局部(江西省大余县南安镇伯坚大道中段县司法局三楼),联系电话:0797-872230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为主,邮寄和邮箱预报名为辅;因疫情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报名,也可以将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邮寄至大余县司法局部或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dyxsfjzzb@163.com;以邮寄或邮箱方式报名的,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证件照一寸2张和电子版1份;

  (2)大余县2022年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本人书面承诺能在面试入围名单发布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会同县司法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022年7月10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大余县人民政府官网、大余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考生应在7月12日至13日内到大余县司法局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理论、《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基础常识、公文基础知识、司法行政基础业务知识等,不指定教材)和宣传材料写作,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7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参加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具的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和本人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赣通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携带有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进入考点,交给本场监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出行方式,防止因交通拥堵而迟到,影响考试。

  (3)参加笔试只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产品,已带入的,应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电子产品应切断电源。考试期间,凡发现应试人员将违禁物品带至座位或身上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拟入闱面试人数小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拟入闱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人数的,由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核减调整招录人数,使拟入闱面试考试人员形成差额竞争关系。2022年7月22日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余县人民政府官网、大余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应当在公示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没有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创新能力、自我认知、应变处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了解考生分析、判断、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录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选择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都是政法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都不是政法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则取笔试分数高者。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在大余县人民政府官网、大余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后签订用工协议或聘用合同,服务期3年。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全程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余县司法局、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

  

大余县司法局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大余县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一寸证件照

  

出生年月

  

面貌

  

籍贯

  

  毕业学校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面貌

  

工作单位

  

学习简历

  

  (从高中开始写起)

  例如:2014.09-2018.07 **中学学生

  2018.09-2022.07 **大学**学院(或系)**专业学生

  

有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此表所填内容全部真实,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个人承诺,愿意承担所有责任。

  本人签名:

  

附件2:大余县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现将大余县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严格执行。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前14天起,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于笔试当天带到考点,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监考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省外和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及在余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截止准考证上考试开考时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3.考生考前14天,尽量减少跨市流动(在余考生非必要不离余)。在考试前及考试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跨区域流动,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

  4.考试当日,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纸质笔试准考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自觉接受身份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扫“场所码”,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5.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和面试过程中须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的。

  (2)不能提供“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完整填写或无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的。

  (3)“赣通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4)考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的;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除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与相关病例复阳人员、阳染者有轨迹重叠的人员。

  (6)考试前48小时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染者的。

  (7)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37.3℃的,专人引领至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8)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无症状)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9)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赣通码”为黄码的考生,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后,应尽快通过“赣通码”平台进行申诉,并提交核酸检测证明,以便尽早转为绿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9.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10.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我省及大余县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此次考试疫情防控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我省和大余县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所在考区疫情防控部门可能就考试疫情防控做进一步具体规定和要求。考生应持续关注大余县疫情防控部门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12.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

  二、考生须认真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有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考点,交给本场监考人员。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我已阅读并了解大余县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经本人认真考虑,已知晓并承诺做到以下事项:

  

(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告知书中明确不允许参加考试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四)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五)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考前14天起)

  

时间

  

第1天

  

第2天

  

第3天

  

第4天

  

第5天

  

第6天

  

第7天

  

体温

  

时间

  

第8天

  

第9天

  

第10天

  

第11天

  

第12天

  

第13天

  

第14天

  

体温

  

  考生签名:

  (签名请勿潦草)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注: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有考生本人签名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考点,交给本场监考人员。

  

2022年江西赣州大余县事业单位选调26人公告

  2022年大余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不纳入选调范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名额及方式

  选调对象:大余县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不纳入选调范围);

  选调名额:事业编制人员计划数为26名(见附件1);

  选调方式:采取面试与考察的方式。

  二、选调对象要求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强烈的责任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条件。

  6.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二)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为准(附件2)。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5日以后出生),拥有相应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含诫勉谈话)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服务期未满的基层定向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被其他单位列为拟选调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3月2日至3月9日(正常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9日上午12点下班前)

  2.报名方式:本人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各招聘主管单位办公室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2)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册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3)《大余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

  (4)报名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加分奖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综合加分。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设置加分项并制定统一标准。本次招聘单位将根据统一标准,认定加分情况,具体可咨询各招聘主管单位。

  (四)资格审查。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超过1:1,则进行面试,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未超过1:1,则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至形成差额竞争关系后进行面试。

  (五)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待定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察选调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由县人社局统一安排组织现场面试,面试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六)组织考察

  根据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①职称高者②全日制学历高者③参加工作时间长者(以档案记载为准)确定入围考察对象,并将考察人选在相应范围内公布,并通知考察人选和所在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缺额按报考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审核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相应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被选调人员需办理相关手续,签订新的用人合同,完善服务期限、违约责任事项。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余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大余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余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0797-8716301

  附件1:大余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3:大余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

  

2022年江西赣州大余县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30名公告

  大余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应主动通过“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了解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

  (一)省外来(返)赣州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进入赣州时间。

  (二)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三)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题期间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四)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赣州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6.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经现场专家评估、考点综合研判不宜参加考试人员。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六)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尽快返赣入赣。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笔试、面试满分分值均为100分,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三、招聘计划

  公办幼儿园编制备案制管理教师30名,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在我县幼儿园服务不少于5周年。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8.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2.关于“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指2022年毕业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须取得幼儿园【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取得的也可以报名,报名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成绩查询页面截图(受到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面试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签订2022年12月31日前如期取得幼儿园承诺书(附件5),未如期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8月13日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包含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8:30—8月19日17:00。

  2.报名地点: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二楼)。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以下情形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2)大余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4.报考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包括聘用后的试用期内)。

  应聘人员自报名成功起也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以及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均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或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依据《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笔试合格线为60分,从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成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实际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分数线分数)的考生进入面试。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8月24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入闱考察、体检环节。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招聘学科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协调,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检测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和考生微信群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二)新聘教师须服从分配,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号码:0797-8731331。

  附件1:大余县2022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大余县2022年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如期取得书承诺书.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