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限男性,1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嘉奖以上的退役军人;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年龄放宽5岁)。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修水县的道路,持B2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 — 2022年12月2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资格审查中的指定材料发送到957373775@qq.com。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审核地址: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修水县芦良西大道德信商砼对面)。审核邮箱:957373775@qq.com。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发送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网上报名表、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到指定邮箱。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测试项目为:5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4*10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等项目。体能测试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入闱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入闱人员进入笔试。笔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灭火基础知识、火灾防范意识基础常识和部分心理健康测试题。
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确定的入闱人员名单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聘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综合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40%+体能测试(体能全部项目平均分)×20%+面试×4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7.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总成绩的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3.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五)审查
审查由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修水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未通过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聘任考核前),工资标准确定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入职第二年起按国家规定进行工资增长,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五、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2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六、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七、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4、一切解释权归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
八、监督、咨询电话
九江市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7763119
陈队:15970405242
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修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1寸免冠蓝底照片)
| |||
学 历
| 专业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必填)
| |||||
报考岗位
| |||||
证书或 荣誉
| 特长
| ||||
经历
| 起止时间
| 在何地任何职
| 备注
| ||
备注
|
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彭浪路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8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18365445505 陈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1836544550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4。
(十)工作地点
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安排在彭浪路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19165065107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彭泽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20人公告
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关于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的公告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尽快就业。根据有关就业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招收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见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能胜任见习岗位的需求。
4、未曾由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岗位及招收人数
本次共招收见习生20人:
1、濂溪区人社局机关 综合管理辅助见习岗5人
2、濂溪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辅助见习岗4人
3、濂溪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劳动仲裁辅助见习岗2人
4、濂溪区就业创业中心 就业创业辅助见习岗6人
5、濂溪区社会保险中心 社会保险辅助见习岗3人
四、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学历(含)以上,专业不限;
2、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3、要求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基础。
五、录用程序
1、报名:即日起可到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办公室报名,招满即止。报名地址:九江市十里大道1388号濂溪区人社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792-8251502。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等。
3、录用:经双方协商满意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协议期限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见习协议期最短3个月,最长为一年。
七、相关待遇
1、见习期间发放2000元/月的交通、生活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日提供早、中餐。见习期不满3个月不发放补贴。
2、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后,终止见习协议。见习生如存在不遵纪守法,不服从工作安排等问题,见习单位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九江市濂溪区人社局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重启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重新启动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周六)上午8:30-12: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
2、笔试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7日(周二)上午9:00至2月10日(周五)下午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要求及后续有关事项按《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内容执行。
二、考生应试须知
1、考生笔试前,要做好每日健康监测,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合理安排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2、笔试当日,考生须提前到达笔试考点,主动出示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进入笔试考点。所有参加笔试考生进入笔试考点时,不测量体温、查验赣通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进出笔试考点、笔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除外),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口罩、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自备。
4、笔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本考场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请考生密切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属地防疫政策,认真遵守执行,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原标题:关于重启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jiujiang.gov.cn/zwzx_211/gggs/202301/t20230113_5910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