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赣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和用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赣州市外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有本科以上学历管理岗2人(岗位代码A开头),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技术岗位4人(岗位代表B开头),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上、行动上与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要求是按规定程序进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工作表现。爱岗敬业、勤奋务实,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2)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职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5日以后出生,6 月5日为报名第一天)。考生所学专业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3)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5日(“3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21年6月5日时累计已满3周年)。

  

(4)能力素质。文字功底好,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适应岗位需要。

  

2.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工作表现。爱岗敬业、勤奋务实,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但需本科或研究生期间为外语专业,英、日、俄语分别达到专八、N1和专八水平。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5日以后出生)。

  

(3)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笔译、口译能力,能够用外语流利地开展对外联络工作,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适应岗位需要。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25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通过公告网站下载报名表,将填写的《赣州市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有关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奖励等应聘岗位所需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后,按“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将邮件上传至邮箱:gzswsfwzx@163.co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咨询电话:0797-8991998、8996189。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信息须完整、真实和有效),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含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1年8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管理岗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个人编制情况证明材料、进入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定向委培生需提供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进入渠道证明。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式在编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

  

(6)专业技术岗位须提供外语测评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和考核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各岗位考试和考核方式:

  

(1)管理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50%+结构化面试50%。总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含同合格分数线成绩)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③管理岗考试内容为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公文写作等。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综合考评方式,其中笔译30%+口译60%+结构化面试10%,总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中外文笔译、口语翻译水平以及岗位要求相应素质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品质、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等额择优确定拟入闱体检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2.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至单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附件1: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赣州市外事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2021年江西赣州市上犹县城市社区选聘公告

  

  上犹县城市社区2021年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公开选聘公告

  为扎实推进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干部队伍现状,决定在城市社区配备社区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现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由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组织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卷面分数各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综合加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办法进行。

  研究生学历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其他考生笔试第一名分数计算。

  二、招聘名额

  预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11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18—40周岁(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

  2.中员或预备党员;

  3.大专以上学历;

  4.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有较好的电脑操作技能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活动组织能力;

  6.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星级志愿者、身边好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

  1.上两面人,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因涉黄、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有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

  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不宜任职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联审、公示、考核和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不接受电话、信息和网上报名,上交所有复印材料不予退还。目前在中高风险区居住、工作、学习的,报名前需先拨打0797-8586099咨询防疫政策。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7日。

  3.报名地点:上犹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党建办(县城健康路11号,原财政局办公楼408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2)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属中员的党员证明材料1份(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

  (5)近期与报名表同底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中的照片);

  (6)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星级志愿者、身边好人需提供证明原件核查,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由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党史等。

  (五)综合加分

  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身边好人加5分;有村、社区工作经验者(需满1年)加3分,且需由现工作村(社区)党支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已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职业资格考试(查分系统可查询通过暂未收到证书)的加3分。社区两委或后备干部加10分。经志愿者星级认证机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的加2分、二星志愿者加4分、三星志愿者加6分、四星志愿者加8分、五星志愿者加10分。综合加分项的证明材料需由本人提供,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认定评分。以上加分可累加。

  (六)面试

  1. 按(笔试成绩+综合加分)分数高低排名,以招聘名额和考生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综合加分)分数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七)体检和联审

  1.按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名,以招聘名额和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出现招聘限额内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已获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身边好人顺序招录,若以上四者均不具备,则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在上犹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联审。由县委组织部采取联审方式进行,联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体检、联审情况,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用名单将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众号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九)考核和聘用

  1.新任职的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试用期不少于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用。

  2.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由城市社区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年底与社区干部一并进行绩效考核。

  3.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每年对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合格或者不适应工作岗位需求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五、人员待遇

  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上犹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上办发〔2021〕21号)中的一般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实行工资报酬增长机制。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与社区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任职满五年且表现优秀的,按规定程序列入社区党组织后备人选队伍。

  六、其他事项

  1. 未尽事宜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讨论决定;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面试及体检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佩戴口罩、扫码并接受体温检测,遵守秩序,如有不服从安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

  4.考生应保持固定的通讯设备且正常开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咨询电话:0797-8586099。

  

上犹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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