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泰和县2023年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专业森林灭火救援队伍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泰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森林消防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森林防灭火、抗洪抢险等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考森林消防员条件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即2004年12月1日前出生至1992年12月1日后),退役军人优先。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5)。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审查、公示、试用及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22日。

  2.报名地点: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文田105国道旁边)。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4.材料审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

  (二)考试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和笔试二项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森林消防员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单杠引体向上占40%)

  2.笔试

  满分100分,闭卷考试。以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知识为主。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4.加分项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予以加分,加分不重叠:

  (1)退役军人,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加10分;

  (2)持大学本科文凭的,加5分;

  (3)具有与扑救森林火灾、抢险救援、应急管理等技能加5分:

  ①A照驾驶证;

  ②船舶驾驶证;

  ③具有400米以上静水游泳能力(现场考核认定);

  ④电工操作、叉车操作、无人机操作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等;

  5.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总成绩=体能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试20%+加分项。成绩张贴在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进行公示。

  6.名单的确定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人数如低于招聘人数,则总成绩高于60分的进入体检环节;如高于招聘人数,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1:1进入体检环节,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相关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试用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每月工资为1610元,无福利。正式聘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3680元,每满一年工龄增加40元/月;绩效工资每月500元,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发放降温费、取暖费、工会补助;包食宿;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六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自行负担)。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实行军事化管理,每月休假8天。森林消防员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主要负责泰和县专业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同时承担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任务,参与武装部、预备役训练等外派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调度安排。如遇特殊情况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大队工作安排。因工作需要,大队按照相关要求集中安排住宿和就餐。正式聘用后,统一配发相应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管理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韩峰(大队长):13707962259;

  郭同辉(指导员):13617967082。

  2.监督电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796-8636682。

  附件:

  1.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报名表

  2.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1-2下载.doc

  

泰和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7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975名,具体详见《吉安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请考生务必下载并仔细阅读。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8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报考备注有采取面试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考生,不需通过系统报名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于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期间发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5)至岗位备注中的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以GCC+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报名成功后无需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程序,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并参加统一面试。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5月19日下午17:00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入闱面试人员的面试准考证的一部分,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0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市区。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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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注意事项。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题本为合订本。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4.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5.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按照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6.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先后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防止错过考试有关信息。

  

五、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社局、吉安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卫健委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时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七、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

  

八、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除医院、卫生院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外,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及市直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应在生产结束5个月之内继续完成体检及考察等后续程序,不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此次吉安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规定时间内不得调动。

  

十、若招聘岗位流失率达到20%以上,流失岗位将作为短缺岗位,按照公告要求的岗位条件视情决定是否进行补充招聘。

  

十一、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1.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3.考生报考时,属笔试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6-8286792。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或所属县(市、区)咨询电话咨询。

  

市直:0796-8286112吉州区:0796-8229380

  

青原区:0796-8203661井冈山市:0796-7139332

  

吉安县:0796-8432890新干县:15727612773

  

永丰县:0796-2511709峡江县:0796-7108195

  

吉水县:0796-7108096泰和县:0796-8638831

  

万安县:0796-5839805遂川县:0796-6321758

  

安福县:0796-7626951永新县:0796-7734471

  

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附件1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x

  

附件3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招聘高层次人才40人公告

  

吉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吉州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公费师范生。

  

(三)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招聘对象2023年8月31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书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

  

其他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过时不予受理。考生填写《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并与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zqjyjrsk@126.com。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地点定于吉州区教育体育局会议室(吉州区行政中心三楼330室)。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2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数将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调剂后的岗位亦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

  

1.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试教内容:所招聘岗位相关学科课程。

  

3.试教方式: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

  

4.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如果出现该岗位入闱最后一名试讲成绩相同者,则组织加试)。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2.体检费参照教师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选择岗位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选岗后不得放弃。具体学校及岗位由区教体局选岗时提供。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考察后的合格人选,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与录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

  

2.已聘用人员如果在2023年8月底前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条件中所需的有关证书,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咨询电话

  

吉州区教育体育局:0796-8237931;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6-8229380;监督电话:吉州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796-8223828。

  

附件:1.吉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

  

2.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吉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docx

  

附件2.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docx​

2023年江西吉安市遂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公告

  

遂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遂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

  3、具备基本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4、热爱工作,有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工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面议;

  3、聘用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或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 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 日下午17:30前到县发改委办公室报名(县政府行政大楼219办公室)。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2、面试:合格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电话:0796-632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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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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