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7人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7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反社会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护理、医技、临床专业);

  2、身高158cm及以上;

  3、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手机:13307953079,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岗位名称)。或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现场报名。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资格。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1、聘用后,享受导医编外聘用员工待遇。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5、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2021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53人需求

  宜春市人民医院根据业务需要,需求以下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岗位予以公告: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投递邮件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手机:18270637588,邮箱:ycrmyyrsk@163.com.

  三、薪酬待遇: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80万元,连续三年发放每月1500元博士生活津贴,有科研立项经费时医院给予全额配套,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程序通过招聘考试录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紧缺专业(放射科影像诊断医师、超声诊断医师、核医学科诊断医师、PET-CT诊断医师)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0万元,连续三年发放每月500元生活津贴。

  3、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锦绣大道1061号;

  单位联系人:邱老师、彭老师;

  单位联系电话:0795-3237396;

  邮箱:ycrmyyrsk@163.com(投递简历标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4、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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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宜春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

  2021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基本信息表

2021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的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以下编外聘用制人员:神经内科医师2名、心血管内科医师1名、放射技师2名、康复技师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心血管内科医师: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士学位;

  

(2)取得,取得心血管内科学中级职称资格;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神经内科医师: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士学位;

  

(2)取得,取得内科专业住培合格证书(取得神经内科专业住培合格证书的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放射技师: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本科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士学位;

  

(2)取得放射技师证(有相关工作经验、疫情防控经历者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康复技师: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本科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学、运动学专业,学士学位;

  

(2)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证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考试成绩合格;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

  

(二)报名材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5、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手机:13307953079,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岗位名称。

  

三、笔试、面试

  

招聘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合格者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1、聘用后,享受编外聘用合同制员工待遇。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七、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事科

  

2021年10月24日

2021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护士40人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护士4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协作、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学历要求

  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1)2021年应届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考试,待取得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后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

  (2)历届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有二甲医院护理工作经历。

  (三)身高、年龄及其他要求

  身高(以裸足测量高度为准)要求为:女性158cm及以上,男性160cm及以上,年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矫正视力1.0以上。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者。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违法社会道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人员。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1年5月22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手机:18270637588邮箱:ycrmyyrsk@163.com。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两张一寸彩照。

  2、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3、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

  5、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原件。

  6、各类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

  7、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组织监察室、人事科、护理部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医院将组织理论考试、操作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医院网站公布信息,请予关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正式聘用。

  四、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政审程序。(考试参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第五版)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2、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

  六、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聘用后,享受编外聘用制护理岗位待遇。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八、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事科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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