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安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9人公告

  

为充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水平,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详见《2021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永丰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学校教师、卫生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参与选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在编在岗连续满工作2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5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2年以上即2019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

  

(4)用人单位2年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选调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已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不得再进行改报。经改报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8-9日,领取地点为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021年吉安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9人公告

2021年吉安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9人公告

  

为充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水平,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详见《2021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永丰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学校教师、卫生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参与选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在编在岗连续满工作2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5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2年以上即2019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

  

(4)用人单位2年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选调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已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不得再进行改报。经改报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8-9日,领取地点为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