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直属机关工委招募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1人公告

  赣县区直属机关工委招募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直属机关工委因工作需要,现招募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人数

  
见习生1人

  
二、岗位介绍

  
协助做好党建党务工作以及其它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招募条件

  
1、2019年及2020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020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直属机关工委招募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1人公告

  
2、工作责任心强,敬业精神强,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等优先。

  
四、工资福利待遇:2418元/月(含中、晚餐补贴)。

  
五、见习期限:1年

  
六、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携带本人身份证、简历等材料,于即日起至2020年6月1日到区直工委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4440096,邮箱:gxzsgw@126.com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直属机关工委

  


2020年5月9日

  

2020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广播电视台招聘3人公告

  

赣县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广播电视台是赣县区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41人,内设新闻部、专题部、新媒体运营部等10个工作部门,拥有2个电视频道和1个广播频率,是集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媒介为一体新闻媒体。

   赣县区广播电视台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实习记者。

   一、招聘岗位:实习记者3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实习记者要求:

   (1)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2)热爱广播电视新闻事业,新闻敏感性强,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策划文案等写作技能,能够独立完成电视新闻拍摄、撰写、编辑和最终审核工作。

   三、报名方式:

   1、联系电话:0797-4442618,也可发送个人简历至gxgdxwzx 163.com(请内附本人照片)。

   2、联系地址(办公地址):赣县区总部经济大楼东塔15楼赣县区广电新闻中心。

   3、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实习期间发放生活补贴,表现优秀者可正式聘用。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应聘!

  

  

2020年1月20日

2020年江西赣州市科技局招募青年见习5人公告

  

市科技局2020年招募青年见习公告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为赣州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从事科技管理服务等工作职能。因工作需要,现招募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科技业务岗,5名。

   二、招募条件

   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专业不限。

   三、薪酬待遇

   按照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文件有关规定,给予见习人员一定生活补贴,另给予中餐费、交通费等补助。

   四、见习期限

   一年。

   五、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进行失业登记常住地街道或社区办理)、毕业证等材料,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前到赣州市政府双子楼南楼六楼601室报名。联系人:王春香,电话:8991580。

  

市科技局

  

2020年2月27日

2020年江西赣州市水土保持局招聘2人公告

  

赣州市水土保持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临时聘用人员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

   招聘机关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从事文稿写作,有从事机关文秘工作经验、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有固定住所者优先考虑。

   三、聘用与待遇

   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参照市直机关聘用人员标准。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31日—2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9楼0912室报名,联系电话:0797-8991548,18160778610,卢女士。

   2、报名要求:凡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照3张,并填写《赣州市水土保持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面试

   市水土保持局视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面试,择优聘用。

   (三)试用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不合格,市水土保持局有权予以辞退。

   (四)聘用

   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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