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赣州市全南县金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见习生公告
全南县金融服务中心为全南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招聘见习生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南县金融服务中心招聘见习生1名,岗位为金融服务中心综合岗,期限半年,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
二、岗位要求
1、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的2022届、2023届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
2、政治敏感性强,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面试合格后,签订见习协议,期限半年。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起至招到为止。
2、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报名表》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全南县金融服务中心邮箱:qnxjrj@163.com进行报名,《报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福利待遇
工资面议,为见习人员购买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南县金融服务中心综合股
联系电话:0797-2606700;18779759501
联系地址:全南县金融服务中心(全南县二中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原标题:全南县金融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uannan.gov.cn/qnxrmzfwyyh/c104951/202401/e67f2a8b3d1643af9d70a6f580bb4fc3.shtml
2024年江西赣州市寻乌县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员14人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交通劝导员(劳务派遣员工),其中男性 11名,女性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③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④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寻乌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入职后三年内必须取得大专学历,否则不予续聘)。具有政法工作经历一周年及以上,且能够入闱至面试环节的人员总成绩加5分;
⑤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⑥能服从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5.在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1.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县交管大队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寻乌县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政法工作一周年及以上经历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政法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初审工作由县交管大队负责,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开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试,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①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26日,领取地点: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县交管大队二楼)
②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
③体能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④测试项目: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⑤成绩计算:立定跳远占100分、4×10米折返跑占100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占100分,总成绩为3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试总成绩需达到180分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①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②笔试测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下午,凭体能测试准考证入场
③笔试测试地点:报名考生群内通知
④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根据笔试成绩,男性最多取前15名、女性最多取前6名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当实际参加笔试测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岗位名额时(即不形成竞争),须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28日,凭体能测试准考证入场
2.面试地点:报名考生群内通知
3.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求职动机、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急应变、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3)总成绩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5分加分项的权重得出总成绩,分别按岗位招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岗位名额时(即不形成竞争),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均可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174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岗位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按照文职劝导员基本工资待遇1970元/月加执勤补助630元,勤务劝导员基本工资待遇1960元/月加执勤补助840元,其他津补贴福利待遇按县交管大队现有劝导员标准发放。
3.“五险”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聘用单位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4.交通劝导员的工作地点为县内各基层中队,由县交管大队统筹分配,并参照交管大队劝导员体制进行管理考核。
五、特别说明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合同用工,通过笔试、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等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需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及时到用工单位报到,若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规定时间内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本公告由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整个招聘程序接受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的业务指导。
咨询电话:0797-2849200(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
附件:
1.《寻乌县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员报名表》
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寻乌县寻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寻乌县交通劝导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unwu.gov.cn/xwxrmzf/c103707/202404/fc959fbce98145a5ad3ba1d70f7e4865.shtml
2024年江西赣州市寻乌县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员14人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交通劝导员(劳务派遣员工),其中男性 11名,女性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③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4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④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寻乌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入职后三年内必须取得大专学历,否则不予续聘)。具有政法工作经历一周年及以上,且能够入闱至面试环节的人员总成绩加5分;
⑤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⑥能服从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5.在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1.提供虚假应聘资料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县交管大队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寻乌县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政法工作一周年及以上经历的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政法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初审工作由县交管大队负责,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开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试,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①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26日,领取地点: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县交管大队二楼)
②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
③体能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④测试项目:立定跳远、4×10米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⑤成绩计算:立定跳远占100分、4×10米折返跑占100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占100分,总成绩为3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试总成绩需达到180分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①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②笔试测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下午,凭体能测试准考证入场
③笔试测试地点:报名考生群内通知
④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根据笔试成绩,男性最多取前15名、女性最多取前6名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当实际参加笔试测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岗位名额时(即不形成竞争),须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28日,凭体能测试准考证入场
2.面试地点:报名考生群内通知
3.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求职动机、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急应变、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3)总成绩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5分加分项的权重得出总成绩,分别按岗位招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岗位名额时(即不形成竞争),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均可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174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岗位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按照文职劝导员基本工资待遇1970元/月加执勤补助630元,勤务劝导员基本工资待遇1960元/月加执勤补助840元,其他津补贴福利待遇按县交管大队现有劝导员标准发放。
3.“五险”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聘用单位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4.交通劝导员的工作地点为县内各基层中队,由县交管大队统筹分配,并参照交管大队劝导员体制进行管理考核。
五、特别说明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合同用工,通过笔试、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等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需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及时到用工单位报到,若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规定时间内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本公告由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整个招聘程序接受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的业务指导。
咨询电话:0797-2849200(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
附件:
1.《寻乌县公开招聘交通劝导员报名表》
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寻乌县寻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寻乌县交通劝导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unwu.gov.cn/xwxrmzf/c103707/202404/fc959fbce98145a5ad3ba1d70f7e4865.shtml
2024年江西赣州市全南县公开补招5名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提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根据《全南县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招聘工作方案》(全人社字〔2022〕57号)文件中“今后如因辞退、辞职等导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出现人员空缺,县人社局按规定及时补充招聘”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招5名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5人。
二、岗位设置
以专岗的形式从事公共就业岗位、就业帮扶岗位、财政岗位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限全南县户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招聘专业限制在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类。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0.经资格审查工作组认定不符合条件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4月13日前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5楼综合股(二小安置房对面)。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
2.全南县公开补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报名表1份(见附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材料不全、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录用计划。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3)面试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全南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入围体检人员由县就业中心牵头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标准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工资按照我县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所需资金由我县统筹解决,其中符合公益性岗位补助规定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贴。其他支出由我县财政统筹解决。
(九)管理方式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采取“属地管理、部门指导”的管理方式。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安置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岗位开发工作业务指导。
县人社局负责我县行政区域内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的组织招聘、人员安置、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
安置所在单位负责专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县财政局负责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十)合同签订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在岗期间,由县人社局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
(十一)资金拨付
根据县人社局提供的本地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实际在岗人数、工作实绩和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局按月将相关补贴资金拨付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统一拨付至岗位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十二)其他事项
(1)专岗人员所在单位自聘用之日起即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由县人社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专岗人员工作所在单位负责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要专门从事岗位设置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就业中心备案。
(2)岗位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鼓励聘用人员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等考试。今后如因辞退、辞职等导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出现人员空缺,县人社局将按本次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不再另外组织补招活动。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2632969
监督举报电话:0797--2632029
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原标题:全南县公开补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uannan.gov.cn/qnxrmzfwyyh/c104951/202404/660b939fbf47404fba6cc2e2d2264ff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