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2023招聘派遣至江西省水利科学院专职观测员

  

  为完成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工作,充分发挥监测站网功能,现由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西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专职观测员1名。主要负责监测站点的日常观测,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参照农事活动管理办法要求适时对措施小区进行管理等工作,具体按照用工单位制定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执行。

  二、岗位要求

  (1)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从事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工作经验。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50周岁以下者优先。

  (3)具有水文水保监测、水利工程建设、设备制作与维护等相关工作经验、相关专业资格者优先;熟悉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者优先。

  (4)人员属地就近优先,原则上要求驻守。

  三、聘用方式与薪酬待遇

  1、入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自理)合格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相关规定与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1)无劳动纠纷声明书;

  (2)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合格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

  2、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合同两年一签,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3、薪酬待遇:每年3~6万元左右(不含单位缴纳保险部分)。详见《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专职观测员管理办法(试行)》。

  四、工作时间、地点

  1、工作时间:观测员原则上要求驻守在各监测站点。

  2、工作地点:兴国县蕉溪小流域控制站(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永丰乡蕉溪村)。

  五、岗位职责

  (1)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监测站点的日常观测工作。

  (2)按照《径流小区和小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手册》要求,做好观测、样品采集及处理、数据记录、整理等工作。

  (3)监测点在保证观测人员正常休息的情况下,每天至少有1人在岗。

  (4)做好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设备的报修和更新工作,确保监测站网运行正常。

  (5)保证监测点设施设备应用于水土保持监测与研究工作,不得挪作他用,未经许可不得变更参数及设置。

  (6)负责监测站点的环境卫生,确保站点环境干净、卫生、整洁。

  (7)负责年度数据整编和监测点数据上报系统填报。

  (8)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好原始数据记录等资料保管及归档。建立工作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

  (9)主动学习监测知识,积极参加监测技术培训。

  (10)落实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制度。

  (1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业务指导。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详见《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专职观测员管理办法(试行)》。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