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

  

南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等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50名。

  岗位1:17名;

  岗位2:17名;

  岗位3:16名。

  二、招考原则及工作要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考50人要求全职在南城县城市社区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本人具有南城县户籍或为南城县生源地居民;夫妻一方为南城户籍或能够提供在南城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未处理到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10.现役军人;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回避规定不能参加考试的;

  1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正反打印并插入电子照片)。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南城县生源地居民需提供中学或高中学校学籍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6.中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半年以上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工作证明(附件2)、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7.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8.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保障局(4楼会议室)。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报考,委托他人报考要有考生本人写的委托书(附件3)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要带好上述2-6中报考人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2日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要有考生本人写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地点:南城县人社局402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公文写作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加分:中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具有半年以上本县城市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经历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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