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3人公告

  

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发布此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补录政府专职员13名(均为灭火战斗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2.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6(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5、左眼裸视不低于4.5)。

  灭火战斗员

  补录人数:13人

  性别及年龄要求:男性,18至28周岁,(2005年9月15日至1995年9月15日之间)。

  专业要求:无

  岗位要求:1、体能测试各科目成绩超满分标准,优先考虑。2、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3、服从岗位调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原消防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3年9月17日下午17:00。(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胡助理,联系电话:0795-5283754;联系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3000米跑(占40%)、400米跑(占20%)、100米跑(占20%)、单杠引体向上(占20%),各科目成绩满分别为100分,单项成绩60分以下的按0分计入总成绩。

  (2)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后一周内进行。面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分岗位组织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组织能力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限为6分钟。

  (3)面试地点: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政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违纪等。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仍有成绩相同,则以3000米体能测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7天。

  (七)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标准执行;试用期3864元/月(试用期三个月),正式入职工资标准:政府专职队员每月4830元基础工资,高危补助880元。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50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通讯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30元。伙食费、被装费参照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六险一金。由个人缴纳的部分按规定由政府专职消防员自己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应急救援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上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准军事化管理,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项目成绩评定标准

  2.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3.高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表

   

   

  附1:成绩评定标准

   

   

   

  附2: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3: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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