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公告

   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推动德安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实施2021年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德安户籍或曾为德安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配偶为德安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三)父母(岳父母、公婆)为德安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目前在编在岗的公办学校正式教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具有符合相应学段规定的合格学历;

  5.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已申请调往德安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5.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德安县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地址:德安县共安大道1号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四楼西侧440室),联系电话:18179281595(工作时间内),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德安县归雁计划(拟调回)教师调动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入编时间及方式);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可证明亲属关系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评聘及个人业绩等证件的原件和A4型复印件(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上交)。

  (二)组织审核。由德安县教体局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初审,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报县政府审定。

  (三)张榜公示。对符合调动要求的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办理调配。公示结束后,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对拟调入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再申请调动到外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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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德安县归雁计划(拟调回)教师调动申请表.docx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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