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江西赣州市上犹县招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重点高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决定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报考人员考试(考核)。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40名(见附件1)

  高中语文4名,高中数学6名,高中英语3名,高中物理8名,高中化学5名,高中生物5名,高中政治2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音乐1名,高中体育2名,高中信息技术1名,高中心理健康教育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详见《赣州市上犹县2023年上半年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2.有关条件要求

  学历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向县教科体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条件: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为准(附件6)。

  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31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教师资格证条件:具备与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所报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3.其他方面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某岗位的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在考试(考核)之前,招聘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在招聘总计划数内对相关岗位招聘人数进行适当调剂。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发布、上犹教科体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安排两天,在2023年5月11—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中:2023年5月11日(第一天)在赣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四教学楼301室设立报名点,集中受理赣南师范大学毕业生现场报名;

  2023年5月12日(第二天)在上犹县教科体局三楼人事股设立报名点,集中受理各地考生现场报名。

  3.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上犹县2023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自行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填写相关内容,个人简历部分须完整记录从院校毕业后至报名截止时所有工作经历,不得遗漏);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就业处或所在学院章);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佐证资料(样式见附件4)。

  (5)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6)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现场审核日期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请考生随时关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教科体微信公众号。如因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

  由上犹县人社局、上犹县委编办、上犹县教科体局等部门联合组成资格审查组,在现场受理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及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考生自报名成功起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请考生注意参与考试过程中的言行举止。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则取消资格。

  (四)考试(考核)

  1.考试形式: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模拟课堂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及与教学相关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招聘岗位采取无生模拟课堂(占40%)和专业技能展示(占60%)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展示要求详见附件5。

  2.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

  考试地点:赣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四教学楼)

  3.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需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政审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中的言行举止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因个人放弃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及时提供所在院校的《就业协议书》。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7学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成立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科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犹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监督与指导。

  咨询电话:上犹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0797-7132992

  上犹县教科体局人事股0797-713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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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赣州市上犹县2023年上半年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2.赣州市上犹县2023年上半年招聘高中教师信息填报二维码

  3.赣州市上犹县2023年上半年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4.证明(模板)

  5.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办法

  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2023上半年江西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71人公告

  为适应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置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14个、本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7个、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5个、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14个。因学院专业发展需要,辅导员岗位设置专业条件,所有辅导员岗位人员入职后,按照学院专职辅导员要求实施管理。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已入闱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体检、考察和拟聘用的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其它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且须取得相应的学位。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1)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19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5月19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19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19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5月19日为报名第一天)。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5月19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和信函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x67ea6bea33549.ipv6best.cn:8010/recruit/home/。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须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学院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时间:初定于6月上旬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1.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课堂教学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2.本科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笔试+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课堂教学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课堂教学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课堂教学。入闱课堂教学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③课堂教学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3.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笔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技能操作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技能操作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技能操作面试。入闱技能操作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③技能操作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4.辅导员岗位人员(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分数线(含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③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课堂教学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在面试总成绩中分别占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各岗位入闱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总成绩相同的,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进行面试加试,取成绩高分者;本科教师岗位取课堂教学高分者;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取技能操作高分者;专职辅导员岗位取面试高分者。

  (七)考试、考核内容

  1.本科教师岗(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实训指导教师岗(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等;辅导员岗(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笔试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时事政策、辅导员工作实务等;

  2.课堂教学主要考核考生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

  3.技能操作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实训操作方面能力;

  4.面试为专业课堂教学+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人员需在所聘岗位上服务5年,若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离职,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咨询电话:0797-8361936

  (五)监督举报电话:0797-8169012、899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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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3.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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