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

  

招聘岗位及职责招聘岗位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窗口服务人员。

  

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踏实,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 年龄: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日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 学历专业: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5. 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 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7. 从事过窗口服务类工作者,具有财会类专业及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 曾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5. 有其他不良行为曾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 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12日至6月15日。

  2.报名地点:鹰潭人才集团(月湖区美亚汇金广场四楼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3.须提供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二代)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相关工作证明;(5)填写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4.鹰潭人才集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5.所有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二)面试

  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核

  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委托鹰潭人才集团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可根据需要依序递补。

  

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含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定劳动合同,如工作中不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将依法依规予以解聘。工资报酬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0701--626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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