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赣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874人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1474个岗位、1874个计划,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3月30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部分岗位采取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编外招聘,具体政策及待遇请咨询招聘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等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3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3月28日为报名第一天)。

  5.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为该县户籍,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21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6.其他条件:

  (1)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3)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4)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工作经历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3年3月28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2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3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2.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及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特殊岗位、加试岗位按比列参照计算。

  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00-3月30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考生务必保持自己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28日、29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任何电话咨询的答复结果不作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3.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面试不收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含复检费用)。此类人员应于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GZ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431899954@qq.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网上改报。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3年4月6日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7日9:00-17:00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并须重新缴费,之前报名费用将退回考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报名费用也将退回考生。具体退费事宜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相关信息。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的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5月4日9:00-5月6日17:00)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完成报名后即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在参与招考过程中的言行将作为考生资格审查和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请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遵纪守法,规范考试行为。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赣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根据考试情况分卷分别划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特殊岗位单独划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只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一科成绩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环节。

  一般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特殊岗位按职位表中备注的比例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后不进行结构化面试,进行特殊岗位面试。

  确定入闱人员时,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5.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及面试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1.特殊岗位技能考核

  (1)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有18个特殊岗位,面试采取技能考核等方式组织面试,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备注栏。

  (2)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市、区)特殊岗位招聘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市直单位特殊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

  (3)特殊岗位技能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公告。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占30%+面试考核成绩70%)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入闱体检考察人员。

  2.一般岗位面试。市直事业单位一般岗位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一般岗位面试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一般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

  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就业处或所在学院章);

  ④笔试准考证;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⑦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须提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户籍相关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及未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2)仅参加了笔试一科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市直单位体检由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后,45天内未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多个单位捆绑招聘的岗位按岗位中的备注进行选岗(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未备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先选;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编制形式备注为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外招聘,具体待遇按当地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考生报名时可咨询相关单位。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3.岗位有服务期要求的市直事业单位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5年,具体见岗位表中备注;所有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须在报考的县(市、区)服务不少于5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期间,可按当地人事管理规定报考公务员,服务期内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

  4.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并转递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6087

  政策咨询电话:0797-8992189

  章贡区咨询电话:0797-8199235

  赣县区咨询电话:0797-7246201

  南康区咨询电话:0797-6608506

  经开区咨询电话:0797-8372619

  大余县咨询电话:0797-8716301

  上犹县咨询电话:0797-7132992

  崇义县咨询电话:0797-3828116

  信丰县咨询电话:0797-7106392

  龙南市咨询电话:0797-3579617

  全南县咨询电话:0797-7162887

  定南县咨询电话:0797-4289708

  会昌县咨询电话:0797-5622649

  寻乌县咨询电话:0797-2852578

  安远县咨询电话:0797-3724030

  瑞金市咨询电话:0797-2503909

  兴国县咨询电话:0797-5326320

  于都县咨询电话:0797-6335459

  宁都县咨询电话:0797-6926308

  石城县咨询电话:0797-570092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

  1.赣州市202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3sxn)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提取码:2pcm)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32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991年8月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同等条件下,中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体育专科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取保候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或网上预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报名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延伸至聘用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章贡区纪委区监委案管室(章贡区章江路16号区政中心A座1801室)。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需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制作的PDF文件,发送至区纪委组织部邮箱zgq_jwzzb@163.com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发送邮件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通过网上预报名的,报名材料原件在面试前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生活常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立定跳远、50米短跑、1000米跑三项。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录用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录用要求。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30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留置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留置看护队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合格后,按每人每年6万元左右的工资待遇标准予以保障(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中餐补助、五险等),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监察机关再另行发放补助。

  (3)留置看护队员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应急处突大队统一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章贡区监察委员会与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共同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直接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

  本公告由章贡区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819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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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章贡区留置看护队员报名表

  

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2023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专职看护队伍招聘6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强化我区看护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看护队员60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专职看护队员60名,其中男性52名,女性8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日——2月28日。

  三、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体测、面试、政审、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应急处突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户籍不限,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审查、体格检查合格。

  3.身体健康,双侧裸眼视力正常,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本人及直系亲属无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女性年龄18至25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在部队担任过班长、在警校担任过教官、有3年以上驾龄、持有B2驾驶证人员在总成绩中加3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罪者;

  6.有不良诚信记录、纹身和吸毒史者;

  7.其他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五、招录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考公告

  根据录用计划、报名条件、对象及资格审查等内容,拟定招考公告,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审核相关证件。报名时主要信息必须填报详实,不得弄虚作假。报名期间,将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身高测量、体重测量、体表检查、明显体格缺陷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在外市或外省人员可如实填写《看护队员入职报名申请表》,并将身份证件、毕业证照片一齐发至邮箱326916873@qq.com。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综合面试

  体能测试达标者进入综合面试阶段。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拟录用人员自行前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上交至南康区综合应急队统一存档。凡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用资格。

  (六)审批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有劳动(录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被录用人员由南康区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录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一)录用后待遇标准不低于4000元/月(含绩效、单位和个人社保缴纳),参加看护执勤期间待遇标准不低于6000元/月左右(含绩效、任务补助、单位和个人社保缴纳)。

  (二)免费提供食宿和被装,自入职起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三)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队员年终评先评优、绩效奖金等重要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

  七、注意事项

  欢迎有志青年加入南康区看护队伍,有意者请于即日起到南康区综合应急队报名,地址: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石塘村老崩塘19号。(高德地图可搜索南康区公安局应急处突大队)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持退伍证,以及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至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南康区公安局综合应急队入职报名申请表》。

  联系人: 刘警官 联系电话:18770753797

  关警官 联系电话:18611693957

  附件:《入职报名申请表》

  

南康区公安局综合应急队

  

2023年1月1日

2023年江西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招聘15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0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5个、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40个、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64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已入闱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体检、考察和拟聘用的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1)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0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5月10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5月10日为报名第一天)。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5月10日;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 5月14日17:00止。

  

(二)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须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下旬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考核方式

  

1.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符合条件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均须达70分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符合条件可进入面试环节。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均须达70分及以上。

  

3.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专业技能考核现场得分,并非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5分以上,不含95分;畸低分50分以下,不含50分)。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六)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提取码:udih)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提取码:umhq)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提取码:frtn)

  

附件4: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ks89)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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