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快市我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9:00至10月29日17:00(工作时间)。

2021年江西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址:九江市长江大道401号市疾控中心。

  

4.报名事项及要求:

  

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2021年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报名不收费。

  

5.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审核在报名当天同时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前,凭身份证扫码测体温,并做好登记。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注意事项),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报名区域。显示黄码、红码时禁止入内。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核对身份证件时,报考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3)2019年或2020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1至2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15人、3至4个招聘计划的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比例大于1∶8时,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ujiang.gov.cn/))。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不公布题型)。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

  

(2)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ujiang.gov.cn/))。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及相关岗位(含医、药、技、护)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医疗卫生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财务管理(岗位代码:2021046、2021047、2021064、2021077)、行政管理(岗位代码:2021065)等5个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考生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凭身份证(或社保卡)、面试准考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注意事项),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后,将随身物品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经安检口安检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抽签。并按抽签顺序由联络员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则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来浔,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暂缓来浔返浔,如已来浔返浔的实行“14+7”,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对国家疫情防控部门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市的低风险区域来浔返浔的考生,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若为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浔返浔的考生,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1233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卫健委人事科:0792-8323277

  

九江学院组织人事处:0792-831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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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计划表(提取码:1jlp)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提取码:2bo8)

  

3:2021年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提取码:gefw)

  

4:诚信报考承诺书(提取码:3qiw)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江西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快市我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9:00至10月29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址:九江市长江大道401号市疾控中心。

  

4.报名事项及要求:

  

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2021年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报名不收费。

  

5.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审核在报名当天同时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前,凭身份证扫码测体温,并做好登记。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注意事项),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报名区域。显示黄码、红码时禁止入内。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核对身份证件时,报考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3)2019年或2020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2021年江西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1至2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15人、3至4个招聘计划的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比例大于1∶8时,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ujiang.gov.cn/))。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不公布题型)。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

  

(2)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ujiang.gov.cn/))。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及相关岗位(含医、药、技、护)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医疗卫生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财务管理(岗位代码:2021046、2021047、2021064、2021077)、行政管理(岗位代码:2021065)等5个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考生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凭身份证(或社保卡)、面试准考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防疫注意事项),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后,将随身物品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经安检口安检进入对应的候考室候考、抽签。并按抽签顺序由联络员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则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来浔,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暂缓来浔返浔,如已来浔返浔的实行“14+7”,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对国家疫情防控部门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市的低风险区域来浔返浔的考生,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若为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浔返浔的考生,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1233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卫健委人事科:0792-8323277

  

九江学院组织人事处:0792-831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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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计划表(提取码:1jlp)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提取码:2bo8)

  

3:2021年九江市市直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提取码:gefw)

  

4:诚信报考承诺书(提取码:3qiw)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2021年江西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四级主办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九江党建网(网址:http://www.jjdjw.gov.cn/)、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九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0792.jxpta.com/)、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查询。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九江市范围内(含中央、省直驻九江单位)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九江市范围内(含中央、省直驻九江单位)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含试用期)。

  4.具有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对照江西省2021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附件3),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遴选单位同意和市委组织部确认后,方可报考。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考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1月30日。

  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均为35周岁及以下。(其中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11月29日9:00至11 月30日16:00止在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上报名及缴费。

  2.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时请登录九江人才网《网上报名专区》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为在考试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考试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诚信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如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对报考内容有疑问,应先向有关单位咨询确认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传送照片初审通过后,及时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2021年12月3日9: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2月4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2021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7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及时事政治,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九江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4人的,面试比例为1:3;同一职位遴选人数5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5;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最低可按1:2的比例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登陆九江党建网、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九江人事考试网、九江人才网,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见详见面试入闱人员公告。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并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推荐介绍信(注明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具有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2018、2019、2020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7)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并于面试前一天在网上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4人的,考察比例为1:2;同一职位遴选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派出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拟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遴选单位可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

  2.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遴选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3.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九江党建网、九江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有关公告。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2-8211580

  技术咨询电话:0792-8580200

  请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附件1: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3: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附件4:2021年九江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8日

  

  

2021年江西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738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字〔2021〕3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共有738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2021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医疗卫生机构,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6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核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下编手续。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4)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5)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2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面试费,体检费由同级人社部门承担。此类人员报名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将以下材料交给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九龙街青竹路6号)审核确认后退还报名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所在地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

  5.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9:00至5月21日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

  4.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均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的公告,考生可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查询。

  (三)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四)网上调剂

  对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比例(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未入闱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资格审核与人员递补

  笔试后的面试资格审核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结果报送由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卫健委负责。

  1.资格审核统一规定。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3)。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2019年或2020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采取答辩式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医疗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体检,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体检。

2021年江西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738人公告

  (七)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等相关规定,凡发现公示的入闱体检人员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人社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九)考察

  考察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医疗卫生机构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属于多个乡镇卫生院联合设岗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

  2021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9月之前到岗,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医疗卫生机构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隔离后的“四类人员”,则需携带7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提早4天来浔,集中隔离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隔离后参加考试,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若为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浔的考生,到浔后由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结束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健康监测期满后,如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若为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浔的考生,到浔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进行7天居家隔离,隔离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若为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浔的考生,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市卫健委人事科0792-8323277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2-8588178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市卫健局机关纪委0792-8223339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2021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提取码:obsa)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提取码:a8n8)

  附件3:2021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推荐表.doc(提取码:wd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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