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市文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充实到市文联下属事业单位市文艺创作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文艺创作中心综合管理岗2名。
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进行聘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招聘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详见《赣州市文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文联文艺部(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20楼2007室),联系人:刘琳,联系电话:0797-8196259。
3.报名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前来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3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县(市、区)直、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还需同时出具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原件审核完后退还本人,需留存的复印件请自行复印,复印件恕不退还。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9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赣州市文联文艺部(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20楼20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资格。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则取消或核减该项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时事、赣州市情等,不指定教材)和写作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按网上公告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言语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经递补后,入闱面试人数与考选计划数仍达不到3:1的,如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考选计划数),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等于考选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考选计划数已达到3:1,但因考生临时缺考致实际面试人数与考选计划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如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考察
由市文联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如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8196259(市文联文艺部),监督电话:0797—8391312(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赣州市文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赣州市文联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文艺创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9年江西赣州市信丰县公证员招聘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证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公证事业的发展需要,信丰县公证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招聘人数
(一)岗位:公证员(聘任制)
(二)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公证员资格,有公证员资格的优先;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曾受过行政司法拘留处罚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4、《公证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证员的情形。
5、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 12月5日(节假日顺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信丰县司法局办公室(县政中心B栋325),联系电话:0797-3333538;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信丰县公证处招聘公证员报名表》;②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查发现属伪照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谈话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最后按面试情况(不用笔试),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政审,确定聘用人员。
四、工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019年江西赣州市立医院招聘39人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与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甲等综合性医院,是赣南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创建于1924年,前身是仁爱医院,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公路49号。根据当前医院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大学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详情表。
(二)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三)岗位条件中有规培要求的,应按岗位要求提供培训合格相关证明。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或资格证、相关业绩)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lyyrsk@163.com)报名,(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用人科室+岗位名称代码”)。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12日
咨询电话:赣州市立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97-8208497,邮箱:slyyrsk@163.com)
五、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所报考岗位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019年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员招聘20人公告
为加强政府专职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能力,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第二批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
政府专职员20人
(二)工作地点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中队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赣州地区户籍或在赣州常住的居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审查、体格检查符合有关规定的中国公民。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18-25周岁(1994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62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符合军型达标标准(体质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BMI合格范围18.5-23。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专业特长(有B2驾照、汽修、篮球)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以及正规大专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聘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登录赣州人事人才网(www.0797rs.com)填写简历投递至赣州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hz4832@163.com)或持报名材料到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旁江西日报社院内4楼赣州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④自愿加入应急救援队伍申请书一份。
备注:如是退役军人报名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项。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 1000米、10米X4折返、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四个项目。1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米X4折返占体能成绩20%、单杠引体向上占体能成绩20%、仰卧起坐占体能成绩20%,测试项目达标标准按《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见附件)执行,1000米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考试成绩100分,按体能70%、面试30%分值比例计算。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审查
参照征兵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五)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费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赣州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中队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60天的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期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间不买相关保险),统一发放服(被)装,包食宿,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月工资调整至现有队员工资标准300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二)根据《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精神,将大幅度提高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2个月工资)等长效激励机制,经考核合格的,队员月工资将增长至4700元以上(正式录用后的月工资均含社保、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
(三)政府专职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每周安排2天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对表现优秀的下一步在国家正式消防员招录中将优先推荐招录,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四)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实施细则(试行)》予以表彰奖励。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