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满足市直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重要功能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下称“市委组织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通过黄冈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g.gov.cn)、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grsks.gov.cn/)面向社会发布。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再次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黄冈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平台,按省人社厅的安排实施。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4.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黄冈市人社局官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岗位需求,面试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免笔试岗位如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超过1:20比例的则加试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4.面试公告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加试了笔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统一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上述人员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在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湖北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406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406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方式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此次专项公开招聘对象为中医药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市计划招聘40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8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9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79人,大专及以上学历160人。
 
  (二)招聘方式。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公开报名、面谈考核、一人一策、择优聘用、招满为止”的方式进行,分别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中的《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告》和《岗位表》)。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拟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hg.gov.cn/)、黄冈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grsks.gov.cn/)、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及人社、卫健部门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此次招聘报名环节采取以网上报名为主,博士研究生岗位还可以通过电话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为主。第一阶段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报名、资格初审、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grsks.gov.cn/)进行,报名人员注册成功后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6月1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3-8118701。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2.电话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博士研究生采取网上报名、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等多种方式进行,招聘信息实行“一次发布、全年有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面谈考核,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博士研究生岗位面谈考核、资格复审、成绩发布、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20:00。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黄冈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4份)。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4)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报名表:2024年6月20日9:00至6月23日9: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自行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grsks.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博士岗位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取得中医(药、技)类执(职)业资格或初级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岗位可免笔试。如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则加试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科目:中医药专业基础知识
 
  (2)时间: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3)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中医药基础理论、临床医学理论、卫生医疗行业基本政策和法规等内容。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天内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市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面试内容和形式。
 
  (1)博士岗位
 
  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谈考核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求职动机、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谈考核时间不超过30分钟,满分100分。
 
  (2)其他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个岗位共3道试题,满分100分。其中,公共试题1道,分值占比40%,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专业试题2道,分值占比60%,主要测试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以及所报考岗位要求考生具备的能力。涉及多个专业的,以岗位要求专业知识为主。
 
  2.面试入围比例。
 
  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免笔试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可直接进入面试。对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同级卫健、人社备案,并通过各级卫健部门公布调整情况。
 
  3.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公告。面试公告由各级人社、卫健部门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6.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据笔试成绩确定排序,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或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含心理测试,下同)、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工作由各级卫健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五)体检考察环节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选岗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定,由各级卫健、人社部门共同发布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结束后,合并设置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选岗,按拟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一)经各级卫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此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均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黄人社发〔2020〕12号)执行或者由市卫健委研究决定,并及时报告市人社局。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湖北黄冈市团风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为团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8日核准备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应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
 
  本次“政府招聘,企业使用”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0人。引进的对象使用县委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核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实行单列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此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设置服务期五年。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团风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招聘引进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引进程序及相关事宜
 
  1.发布公告
 
  在黄冈人事考试网、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团风党建、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团风县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团风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网上报名入口(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79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即可。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报名表均通过团风县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咨询电话0713-6019178(团风县人事考试中心)。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5日8:30至2024年6月7日17:30。报名窗口于2024年6月7日17:30准时关闭。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2024年5月25日8:30至2024年6月11日17:30。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在网上进行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4份)。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公告。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节点问题。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录用。
 
  (3)相关证书取得时间。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后,可以报考。
 
  4.测试
 
  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笔试、面试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团风党建、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另行发布。
 
  (1)开考比例。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并及时发布公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及面谈考核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相同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团风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团风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发文聘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人事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人事档案、理顺档案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等相关事项,并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用人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同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工作职责、劳动报酬等相关内容。
 
  四、有关政策
 
  1.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2.薪资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6个月。聘用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岗位变动、年度考核情况正常调整。同时,按照“谁受益、谁保障”的原则,由企业根据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技术成果、创新成效等情况,采取年薪制、项目工资制或协议工资制为其发放薪酬,标准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3.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对符合团风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经申请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其子女在团风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其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4.管理培养。公开招聘录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由县委组织部统筹管理和跟踪培养,聘用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相当层次荣誉,或者入选国家、省重点联系服务专家,或者解决我县行业领域重大技术瓶颈,或者在推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服务期满回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可优先提拔使用。
 
  5.服务期限。本次招聘引进人才原则上在团风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录用之日起计算。引进人员5年内全职在企业工作,在最低服务期内,如因企业出现破产、转产等原因,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时,可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为其调整服务企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意愿决定工作去向。选择继续留在企业的,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其办理解聘手续,退出事业编制管理;愿意继续为企业服务且保留事业编制的,可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事业单位选派的形式,继续为企业服务;愿意回到事业单位的,根据服务期满考核成绩,可安排到专业对口的事业单位工作。选择离开团风县调动到其他地方事业单位的,协助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由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方案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13-6150578(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713-630780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2024年湖北黄冈市团风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为团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8日核准备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团风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应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
 
  本次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6个岗位引进42人;本科生及以上学历6个岗位引进8人。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此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设置服务期五年。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团风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招聘引进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博士研究生采取“公开报名、面谈考核、一人一策”的方式进行,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后不占用所报考岗位招聘名额。
 
  (二)招聘引进程序及相关事宜
 
  1.发布公告
 
  在黄冈人事考试网、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团风党建、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团风县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团风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网上报名入口(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79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团风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即可。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报名表均通过团风县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咨询电话0713-6019178(团风县人事考试中心)。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5日8:30至2024年6月7日17:30。报名窗口于2024年6月7日17:30准时关闭。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2024年5月25日8:30至2024年6月11日17:30。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在网上进行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团风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4份)。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公告。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学位取得时间节点问题。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录用。
 
  (3)相关证书取得时间。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后,可以报考。
 
  4.测试
 
  根据招聘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笔试、面试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及团风党建、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另行发布。
 
  (1)开考比例。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并及时发布公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及面谈考核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相同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团风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未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团风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发文聘用。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有关政策
 
  1.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2.薪资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6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八级、十一级设岗,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工资待遇。
 
  3.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对符合团风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经申请可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其子女在团风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其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4.管理培养。公开招聘录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由县委组织部统筹管理和跟踪培养,聘用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优先纳入党政后备干部队伍管理,表现优秀且具备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5.服务期限。本次招聘引进人才原则上在团风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由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方案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13-6150578(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0713-630780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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