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0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18〕75号)有关要求,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0名(男性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32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990年10月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同等条件下,中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体育专科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取保候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章贡区纪委区监委案管室(章贡区章江路16号区政中心A座1801室)。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生活常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立定跳远、50米短跑、1000米跑三项。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录用要求。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30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留置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留置看护队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工作岗位,按每人每年5万元左右的工资待遇标准予以保障(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中餐补助、五险等),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监察机关再另行发放补助。

  

(3)留置看护队员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处突大队统一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章贡区监察委员会与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共同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直接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位应聘人员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由章贡区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819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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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章贡区留置看护队员报名表

  

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原标题:2022年度章贡区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q.gov.cn/zgqzf/tzgg/202211/af20a621453d4d43a7f23e9f39b1efd0.shtml

2022年江西赣州市大余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敬业阳光、勤奋好学,服从工作安排,有一定文字功底;

  

2.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之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17日。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yxwmb999@163.com。

  

3.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荣誉证书、近期1寸彩照等相关资料,前往大余县公务大楼八楼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报名。

  

4.联系电话:0797-8718269。

  

(二)面试

  

县委宣传部视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面试,择优聘用。

  

(三)试用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

  

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按每月2600元(含医疗、失业、养老、生育、工伤、人身意外伤害等六险)的标准发放。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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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大余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原标题:大余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dy.gov.cn/dyxzf/c104372/202212/dff38152909d4aedba0225c6f5045756.shtml

2022年江西赣州市兴国县民政局招聘2人公告

  

兴国县民政局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4.同等条件下,家在兴国或辖区内户籍人员、中员优先考虑。

  

5.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吃苦耐劳,保密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能熟练使用Excel、Word等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失信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待遇2500元(含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参照现有临聘人员福利发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以后每年一签。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面试、实际操作、试用和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18日

  

报名地点:兴国县民政局办公室(潋江大道285号二楼)

  

联系电话:0797-5322093

  

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

2022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招聘28名环保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经南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南康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环保专业技术人员28名,为我区乡镇环保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为:南康经开区3人、蓉江街道3人、东山街道3人、龙岭镇3人、龙回镇3人、镜坝镇3人、朱坊乡2人、太窝乡2人、唐江镇2人、龙华镇1人、赤土畲族乡1人、横寨乡1人、浮石乡1人。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达到所需岗位要求的健康卫生标准;

  

(二)技术性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四)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

  

3.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及以下党纪政务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辞退、罢免未满5年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不符合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6日。

  

报名时间从1月19日9:00开始至1月26日17:00点结束。

  

2.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登录南康区政务网,下载填写《南康区乡镇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报名表》,连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khrlgs@126.com)报名。报名后带齐相关材料于1月 27日-1月28日上午11:00之前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3.资格审核地点:南康区兴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院内二楼。

  

4.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南康区乡镇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2年2月9日上午9:00—11:00。

  

1.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专业知识占30%,不指定考试教材。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岗位入闱面试人选。

  

3.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岗位名额未录满,按未入闱人员(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补录空缺岗位。

  

(三)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抽签,面试时间:2022年2月17日。

  

1.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

  

2.每人面试时间共10分钟,思考5分钟、答辩5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聘用计划1:1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3.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参照南康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政审人员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择优确定聘用结果。

  

1.最终成绩和聘用结果通过南康区政务网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

  

4.在合同期限内,南康区生态环境局定期会同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廉洁金(1000元)+年底廉洁奖励(10000元)组成(含四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福利待遇由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自行确认。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报考人员要具备夜间应急值守、夜间参与下乡巡查等突发事件和纠纷调解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委举报。

  

(四)劳务派遣人员离岗,应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离岗申请,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报相关部门。

  

咨询电话:19379962903

  

监督电话:6612063

  

(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所有)

  

附件:报名表.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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