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湖北中专医学专业招生,以及湖北中专医学类专业学校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湖北省护理专业招生的中专学校有哪几所?

湖北省护理专业招生的中专学校有哪几所湖北中专医学专业招生

武汉第二卫校(公办)、武汉市护理学校(公办)、湖北现代科技学校(民办)、武汉光谷英才职业技术学校(公办民营)湖北中专医学专业招生;其中光谷英才职业技术学校是唯一一所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报考医疗护理员的学校;(且光谷英才本校区就是考点之一)

湖北省内唯一一所有医疗护理和口腔护理两个专业方向选择的中职学校湖北中专医学专业招生,优秀护士的摇篮,护理专业首选学校。想要了解学校相关信息可以咨询刘老师13971425006

以三个唯一成就了武汉市中职学校无可比拟的地位;

1、武汉市唯一一所公办民营业3+2中职学校;可直升大专、本科学历,升学无忧;

2、湖北省内唯一一所有医疗护理和口腔护理两个专业方向选择的中职学校;

3、武汉市唯一一所公办民营业开设有士官班+国防班的中职学校;军事化管理,入伍后跳过义务兵环节,可提升至士官军衔,或报考军校都可;

就业前景湖北中专医学专业招生

护理湖北中专医学专业招生:在校期间就可以报考医疗护理员;毕业后可以在医院做护士,或者做康复护理;

对口就业单位: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

学校优势:

1、 地理优势:学校坐落在环境优美、交通便利、高校几种的“武汉光谷腹地——江夏大学城”,学校周边与湖北经济学院,武汉纺织大学、武昌理工学院等多所知名高校相邻,学术学习氛围浓厚,人文气息浓郁;

2、 师资优势:学校教师均为重本院校,且拥有深厚的技术理论知识,丰富的实战技能经验,且高考班老师均为师范学校老师,“双师型”教师占比65%;

3、 专业优势:护理专业:省内唯一一所有医疗护理和口腔护理两个专业方向选择的中职学校。在校期间即可“报考护士资格证”(学校即是考点)。

4、护理专业:招生名额仅200余人,所有学生都可以参加技能高考、普通高考考全日制大学。

5.小班教育、全封闭管理,学生普遍素质偏高,无不良嗜好。

士官班招生名额100人,可参加普通高考,士官班+国防班:武汉市唯一一所公办民营业开设有士官班+国防班的中职学校;军事化管理,入伍后跳过义务兵环节,可提升至士官军衔,或报考军校都可;国防班招生名额仅40人,可参加技能高考,采取军事化管理,毕业后以特色人才的形式入伍,跳过义务兵阶段推选士官或报考军校。

武汉光谷英才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全市重点教育资源倾斜的中职学校;是孩子升学就业必选学校之一

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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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湖北护理专业招生的中专学校?

武汉第二卫校(公办)、武汉市护理学校(公办)、湖北现代科技学校(民办),这三所学校护理专业毕业后就可以考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是属于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中专学校,毕业证也是湖北省教育厅发的。其它的职业技术学校学的护理专业毕业了也不能考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因为他们的毕业证是人社厅发的,不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武汉市数一数二的全日制中专护理学校,优秀护士的摇篮,护理专业首选学校。想要了解学校相关信息可以咨询叶老师18771995572

学校以医学护理专业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突出护理学特色,旨在打造护理学市级、省级重点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2013年6月,我校被评为湖北护理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单位。2021年3月,我校被武昌区教育局授予2023年度武昌区教育系统绩效管理立功单位。学校优势: 1.学校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由省教育厅领导,与职业技术学校(技校,属于人社厅批准),有本质区别。毕业证由湖北省教育厅制,技校则是人社厅制。 2.护理专业学生毕业后即可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学校组织报名考试),在技校学习的护理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不符合考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3.学校地处武昌中心,紧邻湖北大学,交通便利。地址就是学校资产,非租借场地。 4.每年招生名额仅200余人,所有学生都可以参加技能高考、普通高考考全日制大学。 5.小班教育、全封闭管理,学生普遍素质偏高,无不良嗜好。

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对口招生,针对那几个专业?中专生可以报考吗?

湖北中医药大学对口招生的专业: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

中专生可以报考湖北中医药大学对口招生的专业。

凡是取得湖北省2018年技能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考试。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大中专相应专业学历;

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2022年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 湖北 中 医药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中医药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1965)。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7号(邮政编码:434020)。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校概况: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最早的中医药普通专科学校,开办医类专业教育已有70年历史。学校实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荆州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开设有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智能医疗装备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19个普通专科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招生 就业 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学校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技能 高考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平行志愿 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00%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学类、药学类、检验等各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 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区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则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按照国家政策和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五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校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本省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考生的录取通知 书 ,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

第五章  新生 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和助学金,获奖助比例占在校生的40%。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按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由湖北省 毕业生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放就业报到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6-8023541,8023542

举报电话:0716-8023600

网址:

招生咨询QQ:80009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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