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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系统全名又叫什么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中职教育地址,简称“咸职”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咸宁教育学院、咸宁应用科技学校、湖北省咸宁财贸工商管理学校和咸宁财税会计学校合并而成。办学历史始于成立咸宁专区咸宁中职教育地址的1965年。原咸宁教育学院的前身华中农学院咸宁分院创办于1976年,1984年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湖北省中职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999年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湖北省首批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在40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学院培养了近10万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其中高职高专毕业生23800余名。

中文名: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校训: 建设一流环境、造就一流人才、创办一流高职

创办时间: 1965年

类别: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现任校长: 戴国强

所属地区: 湖北咸宁

主要院系: 管理系、财经系、文法系、机械系 、电子系、生物系

主管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学校类型: 工科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在哪里 附准确地址

一、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在哪里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该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职院校。

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公办高职院校。创建于1965年,前身为华中农学院咸宁分院,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首批试点高职院校”。

学校位于中国香城泉都一一咸宁市,北距武汉23分钟高铁车程,武汉城市圈首条城际铁路一一武咸城际铁路终点站与学校隔河相望。咸宁到湖北省内各市县乘坐高铁、火车或长途汽车方便,到北京、郑州、长沙、广州、兰州、西安、昆明、贵阳、合肥、重庆、成都等中心城市高铁直达,交通十分便捷。学校占地面积1086亩,毗邻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外有淦河环绕,内有友岚湖相伴,松茂竹盛,繁花序时,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 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56人,外师籍教师3人,行业企业专家兼职教师20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85%以上,是全国“双师百强”高校。有2个省级教学团队,3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20余名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

学校目前开设专业44个,涵盖理、工、经、管、教育和艺术等多个门类。专业面向市场需求,特色鲜明。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特色专业4个,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项目2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学校会计、园林技术、物流管理等多个专业综合实力排名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采用学分制教育模式,实行双主体人才培养,不断推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我校学生在2012-2016年全国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总分位列湖北省第一名。毕业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率均达92%以上。我校是全国服务贡献50强高校。

学校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0万册,教学用地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1亿余元,教学设备完善: 学生宿舍内空调、热水、直饮水、网络等设施一应俱全。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训室119个,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省级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学生的成才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址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址是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18号。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公办高职院校。独特的历史奠定了学校坚实的办学基础。

学校占地面积1086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设有12个二级院(系)部,教职员工12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馆藏图书118万册,固定资产总值5亿多元。

扩展资料: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师资力量

截至2016年4月,该校有专任教师76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28人,讲师290人。其中3名教师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3名教师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奖励,4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余名教师被列为省、市杰出人才或鄂南名师,省级教学团队2个,楚天技能名师26人。

省级教学团队:会计学教学团队(钟新联)、园艺基地教学团队(刘振祥)

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不全):吴高岭、孙立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咸宁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咸宁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电话:0715-8256168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77号

邮政编码:437100

扩展资料:

咸宁市教育局内置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

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政务公开、提案建议、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和机关事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承担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公文的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或援教)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二)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配备。

(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承担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德育工作;参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工作;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依法开展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教育督导办公室

根据国家、省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五)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改革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及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合并、撤销和更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管理,承担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拟订局机关经费预决算,指导各类教育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省、市相关教育项目、捐赠项目的管理;承担局直属单位和学校国有资产及非税收资金的监督管理;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承担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负责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工作。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科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

负责全市性及组团参加全国性、全省学生体育比赛、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指导高中阶段的军事训练工作。

(七)人事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市直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全市中小学编制核定有关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的人事、劳资、考核、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直属中小学校长及其中层干部;

参与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教师奖惩工作和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负责特级教师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与指导组织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师、校长的培训工作;

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师资培训基地的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八)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体办)

负责指导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及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管理工作;

抓好党员日常监督、执纪和问责,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咸宁市教育局内置机构_咸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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