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武汉中职招生代码3字头,以及武汉中专代码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2022年长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长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江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武汉中职招生代码3字头的要求,深入实施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质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长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0956, 湖北 招生代码C529)。

学校设光谷校区、武汉科技新城校区。光谷校区地址为学校注册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18号;武汉科技新城校区地址为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商大道1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高职,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

(一)参加普通 高考 的学生(含 艺术 类考生、技能高考生)。

(二)参加长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 考试 的学生。

(三)参加“3+2”分段制转段考核成绩合格,转入高职阶段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及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处。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七条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历年各专业录取报到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 新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普通高考类考生(含艺术类)须参加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

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操作等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年度单招章程为准。

“3+2”转段制考生须参加就读中职学校转段考核。考核方案由联办学校共同制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武汉中职招生代码3字头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 志愿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武汉中职招生代码3字头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护理、学前教育专业不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 学费 、住宿费以及 书 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已经建立武汉中职招生代码3字头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请符合条件的新生于当年规定时间内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 证书 ,并报湖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江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江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长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87170101 87170202

学校主页:

招生信息网: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代码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教育部院校代码为12985,湖北省招生代码为9491。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对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扩展资料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专业计划调整办法:录取时,将尽量调整计划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专业计划确不能调整的,按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

3、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外语语种不限。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2020年招生简章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2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教育主管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校名、类型、层次、学制和校址

第四条 学校全称: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制:3年。

第八条 办学地址: 湖北 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

第三章 隶属关系、代码、法人代表

第九条 学校直属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国标代码:13266;法人代表:熊绪。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对象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额制定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2022年37个招生专业,即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智慧水利技术、水文与水资源技术、水生态修复技术、光伏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计算机 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梯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动画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移动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202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 考试 ”的应、往届高中 毕业生 ,参加湖北省组织的技能 高考 、单独招生及“3+2”中高职分段制转段考核的中职 毕业 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考生录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对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不加试。

第十五条 按投档规则档案投进学校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

第十六条 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 志愿 录取。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专业的,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 新生 报到时可以有一次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证书 类别及颁发办法

第十八条 学生 学习 期满经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 书 ,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的 学费 及住宿费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学费:5000元/年/生。

住宿费:1080元/年/生。

第八章 学生奖助贷

第二十条 在校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3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2)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月计酬;(3)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标准原则上为“学费+住宿费”(最高额度12000元/年),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

第二十二条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可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5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退役入学、退役复学的在籍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和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5000元/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

邮政编码:430212

电话:027-87933331  87933332

传真:027-87933332

网址:

咨询QQ:800866399

第二十六条 来校路线:乘地铁七号线到大花岭站自C出口出;乘公交905、908到文化大道星光大道口站、901到新华街站下即到。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委托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2022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湖北 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2022〕1号)要求,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高职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 考试 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

第二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00

湖北省招生代码:C5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育才路399号

邮政编码:43009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专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 书 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 二级 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教育厅主管、湖北省地质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内少有、湖北省唯一的自然资源类高职院校,湖北省高水平高职建设学校、湖北省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学校,教育部国土资源行指委“水工环地质勘查与测量”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湖北省园林式学校、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教育园区牵头学校,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武汉市平安校园。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数万名优秀 毕业生 ,为全国自然资源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被誉为“全国自然资源行业高技能人才的摇篮”。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2022年面向 山西 、 内蒙古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北 、 河南 、 湖南 、湖北、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24个省(区、市)招生。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湖北省教育厅和当地省(区、市)教育厅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当地省(区、市)招生报考指南查阅。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 学习 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 学费 和住宿费。

第四章    填报志愿 及录取

第十五条  填报 志愿 :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当地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当地省(区、市)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分类投档:湖北省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只招收湖北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 毕业 生),考生应填报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第十七条  学校5个二级学院2022年招生专业:自然资源与地理信息学院(含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首饰设计与工艺、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环境与工程学院(含工程地质勘查、水文与工程地质、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岩土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汽车与机电学院(含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智能技术);信息与传媒学院(含云计算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 计算机 网络技术、数字媒体 艺术 设计); 财经 商务学院(含会计信息管理 、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第十八条  录取查询:录取结束后学校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名单供考生查询。考生也可在当地官方省级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五章   资助及奖学金政策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湖北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大二 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27-84730276。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4731188   84732288   84733388

咨询QQ:800848531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育才路399号

邮政编码:430090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湖北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武汉中职招生代码3字头,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744 湖北招生代码:C522

二、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石牌岭东2路5号

三、办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石牌岭东2路5号

四、邮政编码:430070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招收参加当年全国普通 高考 武汉中职招生代码3字头的高中 毕业生 和中职 毕业 生.

3、报考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联考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 分数线 ,并第一 志愿 填报我院。

4、语种:不限。

5、男女比例:不限。

6、身体健康要求:报考酿酒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等专业的学生不能有传染性疾病;广告设计类专业不能有色弱与色盲。其武汉中职招生代码3字头他专业没有特殊的健康要求。

5、录取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 录取分数线 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八、其武汉中职招生代码3字头他问题:

1、 学费 :国际合作班专业12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

2、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合作班学生可获“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和德国杜明斯学院”两证文凭。

3、符合相应条件的在校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2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4、每年有35%的在校生可获学院奖学金。

5、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美国ISP公司、美国艺康化工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农夫山泉集团、 江苏 狮王集团、夏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许多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院设立有奖学金。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7)87866040 87871803 2、传 真:(027)87871803

3、E-mail: 800022601@b.qq.com

4、网址:

中专计算机专业学代码吗

中专计算机专业学代码:590101。中专计算机专业学代码:590101,高、中职招生专业特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是信息与电子科学系的传统优势专业,师资力量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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