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2020年十堰中招政策详细解读)

成人高考设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三个报考类别,具体报考类别和报考科类见所报招生院校公布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的报考简章成人高考报考层次1高起专即考生具备高中学历含中专技校职高报考专科层次2高起;十堰市丹江口工业技工学校坐落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湖北省丹江口市,位于丹江口市新港经济开发区内,创办于1979年,是一所融中专中技和各类短期培训于一体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湖。

十堰市东风七中招生范围,它是招收小升初的孩子,然后是住在附近片区的孩子,如果不是片区的孩子,那么要成绩特别优秀,通过考核也可以进来;十堰市五中初中招生条件1年龄准考证上注明的出生年月日,满十二周岁但不满十五周岁2学习成绩学校要求优秀的学习成绩,学生有较好的学习习惯3健康状况学生身体健康,精神健康,以及拥有一定的体育素质4。

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挺好的,是五所学校合并原郧阳地区财校市财校市工业科技学校市电子科技学校市机电工程学校六千名学生,每年中专招生1000人,技校招生500人,大专部招生500人,三个年级在校生6000人;李校长这也是我正想先说的一点做为中西部地区的一所技师学院,我校现实行的是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十堰技师学院市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工程学校,面向初高中毕业生招生,培养具有中专大专文凭的中高级技能型人才。

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电话

学院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城区中心,人民中路93号学院录取规则1学院招生男女比例不。

湖北省十堰市中考分数线如下一普通高中学校1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指计划录取资格分数线十堰城区含_阳区624分,丹江口市6288分,郧西县6259分,竹山县6194分,竹溪县6274分,房县6151。

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你要去东风中学高级技师发布它,看,都是骂学校的垃圾,这是一个三流的学校,如果你真的想要,你来学校咨询。

您好,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是一所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是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也是湖北省首批设立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之一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

十堰东风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代码0302与十堰东风教育集团汽车工业职业中专及十堰东风教育集团第一职高实行一校三牌学校是1994年经湖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建立的普通中专性质学校2000年5月被国家教育部授予“首批国家重点学校。

十堰外国语学校的入学条件非常简单,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入学1年龄学生年龄在618岁之间2学历学生必须具有小学以上学历3健康学生必须身体健康4英语水平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可以通过。

十堰2020年中考招生计划

成考的报考主要可一总结为以下四步流程 第一步每年8月初各大院校登出招生简章,包括专业招生人数等届时会公布在各地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第二步8月中旬开始报考志愿,9月初现场进行确认,各区县确认点届时会公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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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合并学校十堰市财贸信息学校十堰市工业科技学校十堰市电子科技学校和十堰市机电工程学校这些学校曾培养了大批中等职业技术人才,但分属不同部门,存在条块分割专业设置重复招生难等现实弊端为降低办学成本,有。

3高中中专专科毕业证扫描件 户口簿首页6外地户籍考生需提供拟报考区居住在或3个月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社保缴费凭证 成人高考几年毕业 成人高考的学习时间因招生层次学习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是在2年至5。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以及湖北十堰中考招生网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2022年汉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汉江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汉江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汉江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 工作 。

第三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中文全称:汉江师范学院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英文全称: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学校国标代码:10518;法人代表:付永昌。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由 湖北 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本部位于十堰市城区,设有丹江口校区。校本部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 北京 南路18号;丹江口校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本科学生在校本部就读,专科学生在丹江口校区就读。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校长任招生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九条  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依据湖北省教育厅的高校招生计划投放政策,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 毕业生 就业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北省发改委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专科 新生 入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详细收费项目和标准随录取通知 书 一同寄发。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汉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的体制。学校招生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 录取分数线 和投档规则,根据考生 填报志愿 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本校,按照该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录取规则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学校根据考生 志愿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非高考改革省份中,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生源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实行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填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相关信息(高考分数、志愿、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七条  艺术 、 体育 类进档考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控制 分数线 后,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九条  各生源省份高考分数相同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均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兼顾教师职业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五章  入学与 毕业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 学费 减免、社会捐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等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按规定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汉江师范学院毕业 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财务处是按照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唯一机构,并出具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电子),不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

通讯单位: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42000

电话:0719-8846111  8846222

传真:0719-8846116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719-8846011

学校官网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2022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湖北 汽车工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标代码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10525,湖北招生代码:C131。

英文名称:Hubei University of Automotive Technology。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隶属湖北省人民政府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 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证书 ,并对符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 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与 就业 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19-8238223、0719-8512796,传真:0719-8261974。

网址:。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遵循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比例内设置预留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及程序使用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普通 高考 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他类型考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

第十一条 学校调档比例和录取原则按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将考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尽量满足考生专业 志愿 。对于进档的考生,学校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当地考试招生机构规定的面向全国高校招生有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准。

第十四条 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不招收有发音和听力障碍考生。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以开设英语为主。

第十五条 报考 艺术 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招生录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投档成绩按所在省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原则上只录取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设计学类、工业设计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八条 车辆工程专业在 河南 省、 甘肃 省、 四川 省招生批次为第一批本科录取。

第十九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住宿费及有关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等,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第二十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逾期一周未报到且未请假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在三个月内由于身体等原因学校劝退者,可退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对录取并报到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辅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授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东风七中,实验中学,十堰市二中的招生简章

片外的? 你成绩怎么样? 好的话去实验中学吧 差的话你交6000块钱来二中吧 东风七中不要考虑要交N多钱的 我们以前都是8月22考 你20号左右没事就去看看呗 去实验中学和二中都要带户口本的

湖北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多少分

湖北十堰高级职业学校2020年录取分数为300分。

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0分。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即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改革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80分。

而根据《2020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可知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批次录取为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又由《十堰高级职业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专业介绍中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了解,其办学形式以技能高考为主,因此作为第一批招生的中职学校,录取分数线最低为300分。

扩展资料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2020招生情况

一、招生对象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应届初中毕业生,达到该校划定录取分数线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生凭“准考证"和"分数条"到学校现场报名。

二、收费标准:符合以下优惠政策第一条的学生免交学费,其他学生按专业每学期学费1200-1560元,书本费350元,住校学生每学期住宿费540元。

三、优惠政策:

1、县镇和农村(包括张湾区和茅箭区辖区的农村)户籍、精准扶贫户、低保户等学生都可凭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家免学费。

2、国家划分的连片特困区(含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的学生及精准扶贫户、低保户等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两年共计4000元。

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雨露计划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十堰晚报--2020年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本科我市中考分数线出炉

参考资料来源: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高级职业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

2022年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湖北 医药 学院药护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以下简称招生) 工作 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依法依规录取 新生 ,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方针,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及办学方式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国标代码:13249;在鄂招生代码:C227。学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及培养层次: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 独立学院 (教发函[2004]12号)。开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制药工程、公共事业管理、信息资源管理、软件工程12个本科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 二级 学院负责人、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知名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为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改革学校招生体制机制;制定招生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确定各专业(类)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聘请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 名人 士、公众媒体记者、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为社会监督员,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一起,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9-8875333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719-8891077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邮政编码:442000

学校网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 毕业生 就业 状况等因素,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内,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①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②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工学、理学、医学各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我校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各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我校软件工程专业不予录取。③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我校工学、理学、医学各专业不建议报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我校医学各专业不建议报考;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校医学各专业不建议报考。

第十二条 鉴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不鼓励躯干和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第十三条  因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建议 高考 外语科目不是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各专业均不规定男女比例。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招办和社会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 志愿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在录取专业安排上,各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非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高考改革省份同一专业组内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

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 考证 原件和入学通知 书 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奖助办法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二种)。

第二十三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完备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其中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及省政府各类奖助学金、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在校期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新生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办理 大学生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个人可以自愿办理大学生健康平安保险全方位助困帮扶措施。

第九章  就业与深造

第二十四条 学生 学习 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 证书 ,并发放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我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学校推荐,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全国各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单位落实就业。学校每年举办两场大型校园 招聘 会,适时举办专场供需见面会,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积极推荐我校毕业生就业。按“双向选择”原则, 努力 帮助毕业生在全国各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单位落实就业。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郑重提示考生和考生家长:我校招生办公室不预测我校在各地的 录取分数线 。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考生和考生家长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正式承诺。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以及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名单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十堰十六中招生要求

十堰十六中招生要求如下: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且正常居住。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

湖北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多少分

湖北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0分

原十堰市计算机技术学校成立于1984年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是由十堰市政府主办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市教育局主管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是国家教育部首批评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指定培训点和考点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国家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定的“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OSTA)”。

2022十堰市所有中专学校名单

十堰市中专学校有十堰市机电工程学校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十堰市计算机技术学校等。下面总结了十堰市中专学校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供大家参考。

2022十堰中专学校

1.十堰市计算机技术学校

2.十堰市工业科技学校

3.郧西县机电工程学校

4.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5.十堰市机电工程学校

6.郧阳科技学校

7.竹山县农机学校

8.竹山县农广校

9.竹山县职业技术学校

10.竹溪县技工学校

11.丹江口市农广校

12.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

13.湖北省汽车工业公司第二技工学校

14.十堰市劳动就业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5.东风汽车公司汽车工业学校

16.东风汽车公司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17.东风汽车公司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18.东风汽车公司第四职业技术学校

19.东风汽车公司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职业技术学校

20.湖北省十堰市农业学校

21.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22.丹江口市技工学校

2022重点中专学校介绍

1.十堰市计算机技术学校

学校前身为十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十堰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1999年3月经省市有关部门批准,更名为“十堰市计算机技术学校”,成为湖北省唯一的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

2.十堰市工业科技学校

学校不断推进教学改革,逐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功能,以"质量强校、特色兴校、强抓机遇、加快发展"为指导方针,以"办特色学校、创名牌专业、出精品人才"为工作目标,以拥有一流的师资、一流的人才为发展方向,培养了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构筑了"强基础、宽口径、活模块、重技能"的教学体系,开设有湖北省中专重点专业"机械加工技术"和"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与应用"、"机电一体化"、"汽车驾驶与维修"等专业。

3.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构建了“教育教学、后勤服务、安全管理、贫困生资助、就业保障”五大管理体系,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办学。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实行“2+1”中专、大专连读的办学模式湖北十堰中专招生简章公示;中职学生可以通过多渠道的考试圆大学梦。

十堰市中专成人官方新发布报名入口及流程(2022年最新)

十堰市中专成人官方新发布报名入口及流程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电大中专)是一所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并依托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的中专学校,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开体系内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评估监督,并通过国开体系及合作办学分校招收初中及以上毕业生和在职青年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具有颁发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资格。

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与44所省级电大中等专业学校及其分校共同组成遍布全国的广播电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系统,已培养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300余万人。

2022年最新报名专业: 一、报名(提交注册资料)( 二、官网查询学籍(zzx.ouchn.edu.cn)提交报名资料注册学籍之后即可在学校官网上查到学籍信息。

三、线上网课学习+线上考试(学习中心导师会辅助完成)从查到学籍第一天开始就算正式入学了,入学后右线上网课和考试就会出来。( 1.学历提升:参加专科升学考试。

2.其他重要用途:当兵政审、提干/加薪/评职称、某些职业的最低学历要求、某些地区孩子入学的父母学历最低标准。

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十堰高级技工学校招生简章篮球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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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七中,实验中学,十堰市二中的招生简章

片外的? 你成绩怎么样? 好的话去实验中学吧 差的话你交6000块钱来二中吧 东风七中不要考虑要交N多钱的 我们以前都是8月22考 你20号左右没事就去看看呗 去实验中学和二中都要带户口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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